她很适合很多气场强大的衣服,但是她穿衣服和她的性格一样低调。低调是件好事,但太过于低调,就会把自己的优秀遮挡,让人忽略掉她本就是一个优秀的人。
她千篇一律的穿衣风格,虽然也很好看,温柔知性,但却还是没把最美的那一面展现出来。
沈蔷懒得费心思在穿搭上,他愿意帮忙是件好事,闻言,她轻笑道:“好阿。”
她听从宋泊礼的,对很多事情,坦然接受就好。
试衣间内。
SA递给了沈蔷一套衣服,道:“小姐,这是您先生帮您搭配的第一套,说让您试试看。”
沈蔷道谢接过。她一边穿,心里一边觉得,其实衣服就是那样,穿来穿去,要么裙子、要么大衣、牛仔裤、针织衫、宋泊礼是男人,怎么可能对女人的穿搭那么了解。沈蔷穿好鞋子后,心里最后一句话是,宋泊礼还不至于优秀到这个地步。
但当照到镜子时,她看着镜子中完全风格不同却好看很多的自己,她第一次知道原来穿搭还有高级一说,他给她搭配的整体是美式复古风,驼棕色的短款大衣,内搭一件同款色系的短款碎花连衣裙,裙子并不是修身的,和外套一起穿搭,有点像是叠穿,神奇的是居然很保暖。深棕色的及膝袜,还有一双黑色短靴,整体视觉拉高,头上配了一顶棕色贝雷帽。
好吧,看着眼前高级的自己,她承认宋泊礼真的很优秀。
她推开门走出去,他已经坐在真皮的单人沙发上,手上还拿着她的包包,他抬眸的瞬间,沈蔷看见他眼底一闪而过的惊艳,随后,他站起身,毫不掩饰的夸赞沈蔷,“你真的时时刻刻可以给我制造出不一样的惊喜,就像这件衣服一样,你穿出了它的美。”
衣服搭人还是人搭衣服,沈蔷不知道,但他话里的感觉,就让她觉得是她让衣服变美丽。
人际交往中,你会发现,被人赞美,是一件零成本却很开心的事情,而宋泊礼对她的赞美,更不是一句简单的,你很漂亮,他会清楚说出她哪里有变化,哪里变得更美。
他这样的表达,会让她真真切切知道自己哪里变美。
沈蔷莞尔,虽然很害羞,却也学着他说的,要去接受所有赞美和美好事物发生时,都是因为她值得。她轻声说,“谢谢。”
宋泊礼将第二套衣服递给沈蔷,道:“再去试试。”
他总共给她挑了四套衣服,全都是复古穿搭,她皮肤白眼睛大,穿复古风的衣服会显得气场比较强大,四套沈蔷都穿出来给宋泊礼看,每一套他都会说出不同的赞美词。
“你怎么对女性衣服这么了解?”她问出疑虑。
宋泊礼如实道:“我对女性衣服不了解,我只是在心里幻想过,你穿这些的感觉。”
他没有闲情去了解女人的穿搭。他只是逛了一圈,把沈蔷和衣服比对,觉得其中几套沈蔷穿会好看。
就像看见好看新奇的事物,他会先代入,如果沈蔷在,如果沈蔷有,会怎么样?
因为外面天冷,沈蔷干脆穿着第四套,一件大地色格纹大衣,内搭带领双拼棕白羊毛衫,一条皮棕色的包臀裙,加一条连体保暖丝袜,她刚好是卷发,搭配一顶浅棕贝雷帽。
她走出来时,打算去收银台结账,却被SA告知,宋泊礼已经买完单。
沈蔷回眸,宋泊礼手上提着衣服的购物袋,见她看过来,他温润一笑,道:“说给我机会,该不会连我为你付款买单的权利都不给我吧?”
他们是什么关系,随时可能成为恋人,但其实现在他们和在交往也没有什么区别。
既然想过给机会,有心动痕迹,那就不要一味拒绝,她要欣然接受她值得享受他的好。
沈蔷跟着他走出店门,声音被风吹得支离破碎,道:“那今天可能还要持续让你破费了。”
“那不叫破费。”
“那叫什么?”她好奇,虚心讨教。
他轻笑,没个正经:“那叫给妹妹仔投资,千金难买你开心。”
沈蔷急眼了:“万恶的资本家。”
“我是资本家,我承认,”宋泊礼笑着道:“但对你,我可没有资本主义。”
“不和你讲。”沈蔷脸红,道:“所以到底去哪?”
“现在是下午三点,我们赶在日落之前,去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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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著名景点是布鲁塞尔,很多人出游时都会第一个选择来这里。沈蔷以为他们随波逐流和大众一样到位打卡,但显然,宋泊礼并不是一个随波逐流,追赶大众的人。
他不管是在私事上还是生活上,永远都会做到自己的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