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豹很疑惑,森林里为什么会有人类饲养的家猪?
它想不通,但它立刻改变主意,目标从小野猪崽崽变成这头家猪,看起来太好吃了。
花豹悄无声息跳向距离小路粉红猪猪更近的树枝,弓起身子,肌肉绷紧,也就在这时,它耳朵下意识动了动。
不对!
还有别的野猪!
粉红猪走的慢死了,它好像心情很不好,忽然转身大喊:“不要追我,我知道你爱它爱的好痛苦,我也知道它爱你爱的好辛苦,我成全你们。”
一声有力的低吼响起:“看来是我把你宠坏了,我要怎么解释你才相信,是她主动蹭的我。”
粉红猪奋力摇头:“我不听我不听。”
花豹没心情听这腻歪的台词,它小心翼翼往后缩。
这头粉红猪是野猪老大的后宫?
作为森林里极少数的肉食动物,它知道这头雄壮的野猪老大有多可恐怖,可以说,黑熊看到都要退避三舍。
它绝对不是对手。
一根小树枝被踩断。
野猪老大仿佛闪现般挡住粉红猪,目光凶狠看向它藏身的大树。
一场追杀就此开始。
花豹承认打不过,但躲的过,它会爬树,按照以往的经验,躲到树上就没事了。
无数野猪从漫山遍野而来,野猪老大似乎正没地方发泄怒气,身先士卒对大树发起攻击。
花豹要不是反应快紧紧抱住树枝,差点就给甩下来。
更可怕的还在后面,其它野猪开始啃树,喀嚓声仿佛死神的脚步,转眼间门,那么粗的大树给啃的摇摇欲坠。
抢在大树倒下之前,花豹跳上另外一棵。
群猪立刻啃这棵。
花豹:“”
至于吗,它什么都没干呀,只是想了想。
花豹属于标准的短跑型选手,短时间门爆发力无敌,但长途就不行了,天生心脏小,跑一阵必须歇息,不然心脏承受不住,百公里速度最多二十公里,相当于人类限制速度的电动车。
所以,跑是没法跑的。
花豹换了一棵又一棵,这群野猪看起来没有一点放弃的意思,铁了心要出掉它。
花豹越来越慌张,以至于选择树的时候没看清,等到想再换,发现距离最近的在好几米之外,没办法直接跳过去。
它被迫下树,被野猪老大追上一獠牙挑飞。
追杀从夜晚到黎明,从深山到山外,到后来,已经没太多能直接跳的树,花豹仗着速度快,跳到一棵树,等快要炸开的心脏稍微平复,赶紧换下一棵。
它逃向平时绝不轻易来的人类村庄,被一群狗包围,咬的遍体鳞伤
堂堂花豹被狗咬,丢死豹了。
正咬牙切齿想着等伤势好了怎么找那群臭狗报仇,就听到个女声。
“哇,好漂亮的豹子。”
梁锦绣跟着林业局领导以及工作人员进来了。
梁锦绣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到花豹,太漂亮了,肌肉线条流畅的仿佛艺术品,身上的黄黑色豹纹浓而迷,这才叫真正的豹纹。
花豹震惊的忘记咆哮:“我为什么能听懂你说话?”
“因为我是天上的神仙。”同样忽悠的话说的次数太多,梁锦绣自己都快信了,“为什么到人类村庄,身上的伤怎么回事?”
等听花豹说完,梁锦绣叹口气:“你胆子真大,敢打野猪老大小娇妻的主意。”
那可是天王凉破的霸道野猪老大,为了救出小娇妻甚至敢向人类宣战。
花豹比谁都后悔,沮丧道:“我要知道肯定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