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杨远峰那边发来信息,没发现李玉华踪迹。
夜间门鸟儿回巢,又被金雕吓的瑟瑟发抖,即使有回答的,也是抖抖索索:“没看到,什么人都没看到。”
不害怕金雕的动物没多少。
等天亮,只要嫌疑人还在山里,只要他动,就逃不过漫山遍野动物的眼睛。
山下警灯闪烁,无数整装待发的特警目瞪口呆看着梁锦绣从天而降,虽然已经知道,但亲眼见到,还是被深深震撼。
老狗欢欢已经接到,它毛发稀疏,趴在地上瑟瑟发抖,老泪打湿眼睛周围毛发,看起来可怜极了。
“吓的尿车上了。”杨远峰低声道,“我问过接它的同志,确认没有做过什么粗鲁的行为。”
今晚能不能顺利抓到李玉华,希望全在欢欢身上,结果没想到是这么个状态。
梁锦绣轻轻点头:“可能吓着了,我去安慰下。”
十多岁的老狗,智商等同于人类六七岁的小孩,基本都什么都懂,一下被带到陌生的地方,一群陌生的人。
真相让人心酸。
老狗哽咽:“不要把我卖掉,我还能看家的,我的小主人还没回来。”
山里人养狗为了看家护院,有的人家等狗快老了,会卖掉。
欢欢活的时间门够长,它曾亲眼见过两次满身可怕味道的狗贩子。
“不是要卖掉你,是你的小主人回来了。”梁锦绣温柔摸摸它干瘦的脑袋,“你还记得他的气味吗?”
欢欢像被注入某种活力,立刻爬起来看向四周:“真的吗,真的吗,他在哪里?”
梁锦绣暗叹口气:“他迷路了。”
她没想过这点。
欢欢和嫌疑人李玉华的感情非常好。
人有善恶的定义,狗狗没有,就像那句狗不嫌家贫,对它们来说,只要主人不被抛弃,哪怕主人犯了天大的罪,主人还是主人。
李玉华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就在不远处的山坡。
欢欢迫不及待冲在前面,它很快兴奋的大喊:“汪汪汪。”
是的,这里真的有小主人的味道,哪怕很久没闻过,但只要还活着,它就会记得。
强力手电筒强行划破沉沉黑夜。
欢欢的确老了,兴奋劲过去累的气喘吁吁,向着前方大声呼喊:“汪汪汪。”
“我在这里呢。”
小主人可喜欢它了,听到它的叫声会立刻跑过来,它记得回家的路,它带他回家。
欢欢使劲狂摇尾巴,耳朵竖起,紧紧盯着味道的方向,它做好了扑向小主人怀里的准备。
没有等到熟悉的脚步声。
别人听不懂,梁锦绣听的懂。
她不知道此刻该如何形容心里的滋味。
“可能太远了,他没听到。”欢欢很快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它看看身后紧紧跟随的警察,好奇道,“你们都是小主人的朋友吗?”
梁锦绣艰难点点头。
欢欢老眼满满的感激:“你们真是好人、”
它的小主人,可以真厉害,竟然交了那么多的好朋友。
梁锦绣转开头,不敢去看。
如果欢欢是一个人,她会如实相告,也瞒不住,但它是狗。
杨远峰察觉不对劲,低低问了句。
梁锦绣轻轻摇头。
这份自责,她自己尝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