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茫然:“我去哪里?”
天大地大,无处不可以去。有个手艺,谋个差事,别把自己饿死就好。
我的思绪微微一顿,忍不住瞥了她一眼——看这不中用的样子,很难不把自己饿死。
但我已经救活了她一次,总不能救上一辈子。
她总该去过自己的生活的。
说到这里,我也是一样。
那天我不由分说地将她撵下了山。说到底已经仁至义尽,我自己都没想到我有这个闲工夫把她送到太初境山脚下一处不受战乱侵扰的小镇。有什么必要?
后来一想,丢得远些,照着她那黏人的劲头……免得找回来,故而去送送她还是很有道理的。
“这些酒楼饭馆,杂货铺子,常有人手短缺,你可以此为生。”
她抿着下唇,眉梢撇下来,看起来对这些东西很是陌生,路过一间酒楼时,她有些吃力地认着招牌上的字,但似乎还认不怎么齐全。
“你不识字?”
我头一次感觉离谱。
“没人要我认。”
“洗碗、扫撒一类的活会吗。”
“不会。”
“你以前在家里每日干些什么?”
她真诚地告诉我:“玩。”
她又有些不好意思道:“兄长考科举,我在他边上玩。”
说得好像她兄长识字就能一并玩到她脑子里去。实在是太堕落了。
我不由得想起了初见时她灰蒙蒙的脸,以及蒙了些泥尘却依旧不改翠色的翡翠玉珠,还有那件花里胡哨看起来很阔气的大红袍子。她被装点得像个花瓶,小一号的那种。
可惜不管如何,我只是个医修,甚至最好不应出手救凡人,免得沾上因果。只负责救她于死地之中,而对于她人的命途,做不了也不想做主。
我到底将她甩在了那方小镇上。听得身后脚步一路滴滴答答像是在小跑,不依不舍地追着我,但是脚程肯定比不上身为修道之人的我。我听到她委屈的声音,又急匆匆跑了一阵,似乎是摔了一跤。
但愿这次没把腿再摔断。
两人的距离拉得愈发远,我侧眸最后看了一眼,她站在原地孤零零地与我相望,抬起衣袖使劲儿地擦着眼角,哭得山崩地裂。
好手好脚的,身上还有值钱的物什,怎么看也算不上绝路。
就此打止。
我一言不发地回了太初境,权当没有遇见过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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