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军。
冠军。
最后五米,三米……一米。
就这样,七号以摧枯拉朽之势,冲过了终点线,本该响起的报幕声并未出现,全场也一片死寂,他们没人能想到,居然还会有这种顽强而恐怖的求胜欲,居然还有人能以这样的姿态冲过终点线。
“不,不会的,不可能,七号没有赢。”
有人低声嘟囔着。
时间到了。
漆黑的手脚开始渐渐消失,刺青开始缓缓地收回皮肉,血肉模糊的人类再次出现。
“哈哈……哈哈哈!”
季观躺在地上,在自己的鲜血里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仰起头,用血窟窿一样的双眼“看”向上方,举起尚未消失、已经半透明的右臂,冲着天空的方向恶狠狠地比了个中指。
——胜利的唯一方式,就是在马匹上动手脚。
你以为我为什么敢自告奋勇,主动充当这计划里最核心的一环?
凭借一腔孤勇?
放屁!
任人宰割的“马”?不,我是混入马群里的狼。
他露出带血的牙齿哈哈大笑,不顾自己四肢全失,濒临死亡,端得是一副狂妄姿态。
瞧,我赢了。
不只是赢了。
……我还活着。
老子还他妈的活着!
包厢二楼。
绅士有些呆愣地盯着这一幕,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叫季观。”
安静的包厢中,忽然传来黄毛的声音。
绅士下意识低头看去。
对方坐在地上,单手捂着血淋淋的眼睛,气若游丝:
“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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