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捂住侍女的嘴,右手持匕,在侍女雪白细长的脖子上用力快速一划。
鲜血飞射,丰腴侍女猛的抽搐一下,性命将要逝去的她美梦破碎!
陈平左手用力,面无表情,他的心也像脸一样平静。
他知道,这个侍女意识并没有清醒,这只是生命临终的本能挣扎罢了。
他杀猪时,不管给猪上多少蒙汗药,杀猪刀插到猪心,猪前后四条腿必然会踢一下。
果不其然,鲜血还在外喷,丰腴侍女就没了动静。
陈平拿刀看了看,刀锋依然闪亮,上面一丝血迹都没有,轻笑一声。
“杀人不见血,果然是好刀。”
如法炮制,连杀六人后,他又到对面的仆役房中去,再杀八仆役。
然后是门房、管家……
从庖厨睡觉的房屋出来,陈平气定神闲,这是他杀的最后一个人。
没智慧,武功练的再高,也不过是匹夫罢了。
力能摧山撼岳,不敌一包蒙汗药。
他掸掸衣服上不存在的灰尘,检查了一下有无血迹。
虽然以他杀猪多年的经验,能确定完全避开了所有鲜血,但万一呢?
越是紧要关头,越要细心,越不能慌。
他一身白衣罩在外,在清冷光辉下,就像是穿了一层雪。
走到马厩里,牵了一头不高不矮,看上去很是普通的灰马。
这匹灰马不是马厩中最神骏的,不是跑的最快的,不是耐力最长的,就是一匹普普通通,在马厩九匹马中排在七八名的马。
陈平牵马出来,将上好马草堆在灰马前,灰马吃了个痛快。
陈平耐心等着。
想要马儿跑,就要给马儿吃草,这是个最简单的道理,是人就懂。
摸着马鬃,在这几乎每间屋中都有冤魂的丞相府院落,陈平毫无惧色。
他不信鬼神,从小就不信。
他不是一生下来就长到十四五岁,给村人分肉,他有幼年,阿父有阿母,家中有良田。
只是九岁的时候良田被村长侄子强占,阿父讨田被活活打死,阿母受不得没田没男人的生活,抛下他改嫁到隔壁村。
若有鬼,他阿父就该化鬼索命报仇。
若有神,就该有雷霆劈到村长侄子头上。
他等了十二年,什么也没等来。
前些时日他携出齐大功归来,带着魏豹给的三百武士亲自送村长侄子上了路,顺带夷了人家三族,屠了有眼无珠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