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仿佛连空气里的余音都静下去了,程怀燕才开口,“这不是中文?”
“是一首俄文歌。”巫洛阳说。
“哦。”程怀燕呆呆地应了一声。虽然从第一眼看到巫洛阳,她就知道,她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但直到这一刻,程怀燕才意识到,这两个世界的差别有多大。
她没有问巫洛阳为什么会唱俄文歌,她甚至不知道,这个时候,国家和老大哥的关系已经相当紧张,巫洛阳会俄语的事如果传出去,恐怕会掀起无数的风波。
呆了一会儿,她才说,“虽然听不懂,但是很好听。”
巫洛阳突然笑了起来,她说,“因为听不懂,你才觉得很好听。”
“为什么?”程怀燕好奇地问。
巫洛阳说,“因为这是一首情歌。”
这是一个奇妙的时代,人们可以坦然而大方地对人介绍自己的伴侣:“这是我爱人。”可是,他们却羞于谈“情”,夫妻之间更像同志,连结婚都要背语录。
而在小塘村这样的小山村里,婚姻更多的是“合适”,是“搭伙过日子”。
少年的情思被时代的洪流所冲刷,漫无影踪。
可是没有人能否认,它很美。
程怀燕沉默了一会儿,说,“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红莓花儿开》。”
“我记住了。”程怀燕说。
也许,哪一天,等她能够听懂这首歌的歌词,就能离巫洛阳更近一些了吧?
之后,她们没有再说话。直到小喜鹊玩够了回来,才起身去洗漱睡觉。
屋子里太黑了,程怀燕又点起了油灯。
脱衣服的时候,她看到了放在柜子上的笸箩,不由伸手拿起了那条被补好的裤子,“这条裤子……”声音顿了顿,“是你补的?”
巫洛阳回头一看,才意识到程怀燕带回来的东西太多,她竟然已经完全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但尽量让自己若无其事,“是啊,我也没事做,跟隔壁杨伯妈请教了一下,就随便补了补。”
“你这还叫随便?”程怀燕抗议,“你真的没有学过针线吗?今天是第一次做?我不相信。”
“给我看看给我看看。”这时小喜鹊也已经发现这是自己的裤子,挤到了程怀燕身边,拿起裤子一看,顿时叫了一声,“哇,补得好好看,比新裤子好看!”
村里人讲究的是实用主义,哪里破了,剪一块布缝上去,遮住破口就行了。讲究一些的主妇,也顶多是选颜色适合搭配的布片,针线细密一些,缝成个口袋的式样。
然而巫洛阳却是在破口处,用碎布头缝出了一朵花。
这条本来普普通通的裤子,因为坏了还没法穿,却在她的手里焕发新生,变得洋气了起来。
“你喜欢就好。”巫洛阳对小喜鹊说。
趁机回避了程怀燕的那一堆问题。说自己确实第一天学,就做得比她好了那么多?好像在炫耀似的,那不是巫洛阳的本意。
她是希望……希望自己在这个家是有用的,而且是不可替代的那种。
至少不是什么事都需要别人来照顾,连小喜鹊都比她更能干。
她没有回答,程怀燕也没有追问,只是抓住了她的右手,举在油灯下打量,“手给我看看,扎疼了吧?”
“还行。”巫洛阳不自在地挣了一下,没挣脱。
程怀燕已经看到了她手指上被针扎到的地方。她有些懊恼,但也只是从笸箩里翻出来一个东西,套在巫洛阳的手指上,“这个是顶针。针推不进去的地方,用它来推就会好很多。怪我,应该早点告诉你的。”
巫洛阳心想我故意瞒着你,你又不知道我会做这个,怎么会平白无故提起?
不过她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收回来,打量着像是一枚指环的顶针。当然它要比戒指宽很多,金属的触感微微冰凉,却让巫洛阳感觉自己一下子就专业了起来。
程怀燕想了想,还给她介绍了一下笸箩里的其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