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现场的气氛平复,他才继续话题,
“刚才的妻子、情人之论,话糙理不糙。一本书,最好的状态是既好读、又深刻,但如果必须考虑极端情况,二择其一,大家一定会选择读。毕竟,教科书在课堂上看看也就够了。”
学生们无法反驳,
作家写出为赚钱而迎合的作品,不只是作家的问题,也是读者们通过贡献销量做出的选择。
陆时说:“有追求的作家固然伟大,但也不能站在制高点去批评那些只把写作当成职业的人。赚钱嘛,不寒掺。”
此话引得学生们窃窃私语,
“我就说那帮文学院的人幼稚吧?”
“还文学院呢~《狩猎》真的是白读了。”
“哈哈哈!对对,《狩猎》!”
……
文学院的学生们顿时觉得面上无光。
有人说:“陆教授,你说的对,赚钱当然是没问题的。但也不能弄得太难看吧?”
这话立即引来许多赞同,
又有人起身,
“陆教授,你的博物馆收藏了高更先生的一幅画,之后便以他为原型写了《月亮与六便士》,而小说主角的人品实在是……我不做评价。”
这是在暗示陆时收钱办事。
陆时叹了口气,
事实上,这种流言在伦敦也有流传。
不只是高更的画,还有毕加索扫光《一个艺术学徒的私语》、《之前之后》的行为,像极了得到内幕消息的炒股人,难免让人浮想联翩,
而毕加索和陆时的关系人尽皆知。
再加上小说主角确实是个人渣,一般人想不通,为什么会写这种主角。
多方综合,也难免会引人怀疑创作动机。
陆时想了想,说道:“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有人送我一个不值钱的假文物,也就是工艺品。然后,他跟我说,某地有收藏家,愿意高价回收,但我没去卖,我算收受财物了吗?”
这个问题的灵感其实来源于一部作品——
《青瓷》。
(PS:既有小说,又有电视剧。)
学生们听明白了,
高更的画的价值,取决于收藏家的主观判断,相当于陆时口中的“不值钱的假文物”。
而陆时用小说进行回报,也是“不值钱的假文物”。
所以,两人其实是文人雅士的交流。
价值几何,全看主观。
学生议论纷纷,
“感觉还是收受了财物吧?”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应该不算。因为是不值钱的东西,起诉的话,案值怎么算?”
“你们学法律的,纸上谈兵!”
“文学院,幼稚鬼!”
……
两边又开始了。
陆时头疼得摆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