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们好奇地看去,很快便有人认出了欧·亨利。
因为他当下就住在纽约,接受过不少采访。
欧·亨利脸红,
也不知道是因为羞耻,还是因为饮酒,
他说道:“那是我的写作风格。你们是哪所学校的学生?”
学生们异口同声地回答:
“哥伦比亚大学。”
语气带着傲然。
显然,他们为自己的母校感到光荣。
欧·亨利摆摆手,说:“你们不懂小说创作,才会说出那种话。我不怪你们。”
学生们听了,面面相觑。
终于有人忍不住道:“先生,我们虽然不是学文学的,但并不意味着不具备鉴赏能力。若论短篇,你比之爱伦·坡如何?比之契诃夫如何?比之莫泊桑如何?”
“啧……”
陆时咋舌。
旁边的古德曼不解道:“陆爵士,怎么了?”
陆时说:“那帮学生举的例子,都不是一般人。坡是现代通俗小说两大派系——侦探小说和恐怖小说的开山祖师;至于莫泊桑和契科夫,还要我说嘛?”
古德曼好奇,
“比你还厉害?”
陆时:“……”
直接被对方的话给干沉默了。
无声的回答也是回答,
古德曼尴尬地看向窗外,低声道:“今天怎么这么热呢~”
在现代有个说法:
欧·亨利、契诃夫、莫泊桑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但这个说法在美国都几乎无人提及,
所以很有可能是其他国家杜撰的。
退一步讲,即使单论美国文学,欧·亨利的地位也应该不及马克·吐温才是。
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的开山鼻祖,将英语文学分成了审美和气质迥异的英国文学和美国文学,
他对美国文学的贡献类似于鲁……陆时对白话文的贡献。
另一边,欧·亨利正被围攻。
学生们各抒己见,
“先生,你的创作,有讽刺、有批判吗?”
“嗯,确实没有现实主义揭露与批判性质的作品。”
“就算不说内核,只去研究小说创作,研究叙事学,那也该是亨利·詹姆斯更有看头。”
“还有马克·吐温大师。”
“欧·亨利先生,你觉得自己的作品最大的创新在哪儿?是那些结尾吗?”
……
欧·亨利这才发现,自己似乎是踢到钢板了,
眼前这帮学生能说起英籍美裔小说家亨利·詹姆斯,很有可能就是文学院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