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都老的都要配享太庙了,竟然还好意思叫我大姐!”
如果换成别人,或许这事也就罢了,可偏偏她遇到的是小作精赫连长君。
这货本来就唯恐天下不乱,如今有人肯陪自己吵架,他自然求之不得。
“死丫头,你竟然敢说我穷!”他梗着脖子,不禁破口大骂,“小爷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
他的确不缺钱。
赫连家富可敌国,番邦的大半产业都在他们姐弟俩手里。
即便是拓跋煜只手遮天,也不敢对赫连家赶尽杀绝。
杀了他们,番邦经济定会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见两人要吵起来,沈婉和素问连忙上前把两人拉开。
唉,看来一支医疗队是不行的了,必须得分成两队。
这两货若凑一起,非得打个天翻地覆不可。
大妞娘性子好,按理说她和凌筱筱一组最为适合。
不过在几个人里,她们两个医术最差,这个组合显然不合适。
思来想去,沈婉决定还是让素问和凌筱筱一组。
反正他们是兄妹,即便吵翻了天也没事。
赫连长君虽然嘴欠,但对大妞娘还是比较尊敬的。
大妞娘性子温柔,又是有夫之妇,这让赫连长君不敢轻易造次。
至于自己,干脆就两边跑得了。
虽然这次会议不欢而散,不过沈婉还是在药铺门口贴出了招人的告示。
当然,她并没有用“护士”二字,只是说想多招些学徒。
对于沈婉等人的医术,城里的百姓们都为羡慕。
一听他们要招学徒,药铺门口的队伍直接排成了长龙。
赫连长原本打算只招女性,不过沈婉还是决定男女各招一半。
毕竟战争太过残酷了,而男性不管从身体素质还是心理素质都相对更好一些。
于是,他们从百姓中选了一百人,然后统一进行培训。
有了这一技之长,即便战争结束了,这些人后半辈子也会衣食无忧的。
不得不说,这些学徒们还是蛮聪明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不管是打针输液还是包扎伤口,他们都能做的极为娴熟。
沈婉平时就在那儿指点一下,闲暇时就跟着大妞娘学缝制嫁衣。
只不过她的手实在是太笨了,十根手指捅的满是针眼,可针脚却依旧缝的歪歪扭扭,宛若新从土里爬出来的蚯蚓一般。
若穿这嫁衣出嫁,那未免有些太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