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考虑过三代人的时间,能把封地的多少东西都变成自己家的?
“换句话说,大家有没有研究过,外藩转内藩怎么转?内藩撤藩怎么撤?”
周围的人立刻来了兴趣,马上有人非常配合的追问:
“这话怎么说?”
“此言怎讲?”
吴雄鹰笑着说:
“我倒是聊过,这个标准其实很简单,就写在朝廷跟藩国签署的文件上。
“归纳起来就是三句话,朝廷的归朝廷,私家的归私家,破坏的要赔付。
“所谓朝廷,就是官衙、军伍、税赋,就是社会公器。
“所谓私家,就是宅院、田亩、厂商,就是私家财富。
“我们建设使用宅院屋宇,我们开荒经营的土地庄园,我们投资控股的工厂商行,都是私家财富。
“就算是撤藩之后也仍然属于我们自己。
“但是任命官员的权力,自行招募军士的权力,自行收取并使用税赋的权力,全都没有了。
“按照大明律,没有开发的荒地和山林属于陛下,所以撤藩时全都不能保留。
“如果砍伐了山林而没有补种,不但不能保留这些土地,反而要按照未补种面积,赔偿同样面积的粮田。
“所以,到了封地之后,我们应该怎么也就很简单了。
“利用君主的权力,开荒、盖房、建厂,用三代人的时间,凭借我们的权力积累资产。
“如果三代人一百年之后,整个封地的所有山林,都变成了果园和林场,所有平原都变成了粮田,城区的工厂和商行都有我们的股份……
“那我们就算是失去了公器权力,这块封地也仍然是我们子孙的产业啊。”
周围的人听得纷纷点头,然后就有人忍不住猛灌酒。
不过也有人提出了新的担忧和疑问。
“单靠我们自己……真的能把封地的土地开发完毕吗?”
“我们手上也没有那么多的钱,也没有足够的人手啊。”
吴雄鹰直接说:
“我们自己当然没办法全都开发完的,就像我可能根本没有机会去亲自去经营,只能看看我爹有没有想法了。
“如果封国位置好,能傍上四大集团去开发最好,如果傍不上就能招募民间商人去投资了。
“不过考虑我们的根本利益,对于愿意去投资的商人,我们应该尽可能的要求占股,而不是尽可能多收税。
“用低税率邀请和招募商人。
“我们可以拟定协议,我们对他们减免税收,让对方经营多少年之后,将多少比例的股权转让给我们的子孙。
“或者直接将税收的一部分转化为股权。
“但是不能着急,不能杀鸡取卵,不然根本没有商人去的……”
“总之思路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