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二十三年开年直接启程了。
乘坐皇室财团前往西洋海角的快速客轮,在海上飘了二十天之后终于到了地方。
一上岸朱迪镧就感受到了与本土不同的气氛。
大明本土基本没有外族,在绝大部分地方根本没有外族人的影子。
西洋海角本地虽然也是大明人最多,但是外族人也有了一定的基数,街上经常能看到外族面孔。
虽然几乎所有人都穿着明式的服装,努力学着大明人行走坐卧言语姿态。
但是形象上的差异比较明显,大明人很容易分辨。
他们有的是印度的英国人和天竺人,还有部分祖籍在荷兰的布尔人。
还有跟着大明人到处跑的波斯人和大食人。
以及大明人与他们的混血后代,除了形象上带着几份外族特征,真的跟大明人没有区别的那部分。
还有部分跟着主人进城的墨族奴隶。
朱迪镧欣赏了一会儿西海府城的风景,就乘坐专车去了府衙拜见知府报道,然后再去县衙上任。
先跟西洋知县、西洋县丞、西洋御史打招呼,然后再去熟悉其他的同僚和工作。
一个县的事务比一个厂复杂多了。
特别是西洋县这种区位特殊的县,还有涉及到不同族群和藩属国事务。
朱迪镧的身份还比较特殊,是类似于常务副的身份。
其他的副丞大多只负责刑、官、民、商四类事务中的一类,其他的了解逻辑即可。
但是朱迪镧却要全部跟着学一遍。
从上任开始,基本都是在阅读案卷,跟着县丞或者其他副丞开庭。
大明的审判厅的格局是县衙的基础上改造的。
负责审判的县丞或者副丞坐正堂上,旁边加了两个陪同和见证的副手位置。
两侧加了两排给文书和记录人员办公的位置。
审判桌子对面有两张桌子,给原告和被告以及他们的状师。
普通控告或者受审都要站着。
有举人及以上功名和男爵以上爵位的才能够坐着。
朱迪镧刚开始根本不能做审判官,只是过来陪同和学习,不过基本上每天都要上庭。
然后朱迪镧开始被民间的各种蝇营狗苟给震撼到了。
当政务官的时候,当然也会经常遇到各种社会阴暗面的事情。
但是那些事情跟需要上堂受审的事情放一起,在对人的心理认知的破坏性上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
最常见的欠钱不还,打架斗殴都能算是正常案件,甚至就连仇杀都比较容易理解的事情。
离婚拆分公司股权的也算是正常事情,比较碎三观的和抽象的往往是家务事。
有妻子发现丈夫养外室来告发的,有妻妾吃醋互殴导致流产的,有子女争夺遗产给兄弟姐妹下药的。
还有父亲觉得儿子不像自己直接打死的,以及妻妾与人通奸被抓的时候反杀原配的。
以及具有西海府特色的各种涉及到外族和奴仆的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