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是我住了二十年的家,属于我的东西甚至装不满一个行李箱。
因为此前唐家的悔婚,公公对我不喜,婆婆对我厌恶。
在他们眼中,我只是他们从唐家买来为沈煜传宗接代的生育工具。
可笑的是沈煜根本就只当我是唐雨柔的替身。
可他心心念念唐雨柔正是因为嫌弃他眼瞎才不愿意嫁进来的啊。
就连跟我在一起做最亲密的事的时候,他嘴里叫的都是唐雨柔的名字。
我在沈家是沈煜的二十四小时保姆,整日伺候沈煜的吃喝拉撒。
因为失明,他的性格变得喜怒无常。
他喜欢整日呆在卧室里,靠烟草来麻痹自己。
我伺候他穿衣吃饭的时候,他总会突然将烟头朝着我所在的位置狠狠摁下去。
轻则将我的衣服烫出一个洞,重则在我身上留下一个圆圆的烟疤。
我身上的烟疤连我自己也数不清有多少。
因为有时候新伤会和旧伤重合在一起变成一个新的疤痕。
我没怨言吗?
我有,可我不敢说,因为没有人会帮我。
我不想反抗吗?
我想,可我若是反抗了,沈家随时能搞垮唐家。
我被送进沈家的意义不就是讨好沈煜,讨好沈家吗?
我还记得第一次被沈煜用烟头烫时,我哭着打电话给妈妈,告诉她我害怕我被烫的很疼。
可她却在电话里教训我。
「亦欢,沈煜只是心情不好,你忍忍就过去了,我告诉你不要得罪沈家。」
好吧,我忍。
我任劳任怨的扮演着我的角色。
人前我是前扑后拥的沈太太,人后我是被沈煜随心所欲折磨的木偶人。
我嫁进沈家很长时间都没有怀孕,婆婆一见面就讽刺我是只不会下蛋的母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