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他武功练得越好,经脉气血运行越通畅,就死得越快。
这是他无可更改的命运。
不过这一次,他一定会长长久久活下去。
“公子,你怎么又出来了?”身后传来阿七的声音。
裴寂面色平静道:“出来转转透口气。”
“您这透气都透几回了。”阿七嘀咕了句,扶着轮椅把手,慢慢推着轮椅往房间走,一边苦口婆心道:“公子,你昨夜才……这两天得好好休息,保重身体,小心着凉受寒。”
顿了顿,阿七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八卦道:“对了公子,我刚刚看到安玖和住她隔壁的小白脸了,公子,那小白脸还真是明王的儿子啊?”
阿七对明熠印象不是太好,倒不是什么偏见,而是他向来就看不惯大户人家出身的公子千金。
他原来是一户有钱人家小少爷的书童,那小少爷小小年纪就心肠歹毒,让才五岁的阿七学狗爬、喝他撒出来的尿,甚至因为好奇逼着阿七吃虫子、蜈蚣。
小孩子往往天真又残忍,尤其是周围人都捧着他的孩子,他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适可而止。
阿七说是书童,其实相当于少爷的玩物。
那几年他刚刚记事,所有被折磨的记忆一直牢牢记在心里,至今难以忘却。
后来那户人家被劫匪劫掠,劫匪抢走家里的钱,杀了老爷和少爷,劫走了家中女眷。
整个府邸一片尸山血海,哀嚎遍地。
那一年阿七才七岁,他眼睁睁看着少爷被劫匪拎在手里,往日里趾高气扬的少爷吓得浑身白肉都在颤抖,涕泗横流。
他惊恐地指着阿七对劫匪说:“是他,我不是少爷,他才是少爷!你们要抓抓他!”
劫匪狞笑着说:“不老实的小子,当老子眼瞎吗?”
那被指着的小子干瘪瘦巴,脸上身上还横亘着红色的鞭痕,穿得朴素至极,哪里有点少爷的样子?
劫匪干脆利落一刀杀了少爷,就在阿七面前,手起刀落,一颗人咕噜噜头滚了下来,流了满地的血。
少爷的脑袋滚到阿七脚边,阿七吓得一动不敢动,小小的身体僵硬成了木桩。
留着大胡子、一脸风霜的劫匪看了阿七一眼,目光格外漫不经心,像在看路边流浪的小野猫。
他没有杀他,甚至一句话也没说,就那么扬长而去。
阿七始终忘不了那一天的场景,当偌大的府邸再无一个活口的时候,他站在少爷的头面前,鞋底下沾了粘腻的血,心底只剩下一个感受。
痛快。
再后来,他便开始沿街流浪,最终游荡到药王谷,被公子捡了回去。
阿七一直觉得,他跟他家公子是一对天造地设的主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