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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第1页)

那小姑娘道:“限你在日落西山之前,赔我一头活的雄鹰,只能比这头鹰大,小的我不要!”

草原上的兀鹰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鹰飞得这样快,即使碰上了,也未必有把握能够将它射下来又不许它死。而且还要比这头鹰更大的。这几个条件加在一起,简直就是有意折磨他的一个难题。

叶慕华道:“对不住,我没工夫给你捉鹰。你要生气,我也是设法。”

那小姑娘当真就大大地生起气来。纵马追上了叶慕华,喝道:“你不赔也可以,你有本领射死这鹰,我要领教领教你的本领。”呼的向着他就是一鞭这小姑娘的武功委实不弱,软鞭打出,竟然抖得笔直,柔中寓刚,夭矫如龙。武学有云:“枪怕圆,鞭怕直。”能有这样的造诣,已经大是不凡了。

叶慕华暗暗惊奇,他一来躲避不开,二来也想看看这小姑娘的本领,便即拔剑出鞘,和她交手。

两人从马上打到马下,斗了一百多招,毕究是叶慕华的功夫高明一些,气力也比这小姑娘耐战,斗到了百招开外,裨阖纵横,已是把这小姑娘笼罩在他的剑势之下。

不过叶慕华的用意只是要迫她知难而退,并非想真个挫败她,故此虽然占了上风,仍是和她游斗,未下杀手。

这小姑娘忽地卖个破绽,叶慕华正使到一招“白虹贯日”,力道未曾用足,估量她是能够招架的,不料对方意外的现出破绽,竟让他的剑尖刺到胸前。叶慕华吃了一惊,连忙收招。这小姑娘却是得理不饶人,唰唰唰便是连环三鞭,“回风扫柳”。

叶慕华躲了两鞭,躲不开第三鞭,头上的皮帽给她的长鞭卷去。但这小姑娘绾发的金钗也给他的剑尖挑落。他这一剑力道使得恰到好处,只是挑落金钗,却连她的一根头发都未削断。

两人倏的分开,小姑娘道:“你的本领很不错呀,和我打成了平手。”叶慕华本来就不想打败她,明知她是取巧,非但没有生气,反给她这副说话的神气引得笑了起来,说道:“你的年纪比我小,咱们打成平手。应该算是你赢。但这头鹰你可不用我赔你了吧?”

叶慕华拾起帽子,那小姑娘拾起金钗,两人都不禁笑了起来。小姑娘道:“说真的,我到说地两年,像你这样的本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是外地未的吗?嗯,咱们可说得是不打不相识,既然相识,我吃点亏也无所谓了,这头鹰让你拿去。”

少年人容易结交朋灰,这一打反而把他们的陌生之感打掉,一下子亲近了许多。叶慕华虽然不敢表露身份,却也把姓名告诉了她,当时他用的就是叶慕华这个名字。

叶慕华少不免也要问她的姓名来历,小姑娘道:“箭秆上刻有我的姓,我是两年前跟我的爹爹来到回疆的。如今就在在伊宁城里。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我是谁,我要先问过我的爹爹。但我的爹爹最喜欢有本领的小伙子,我相信我回去一说,他也一定愿意和你认识的。请你争晚三更到伊宁来与我父女相会如何?城东有个大鼓楼,你在那里等着我。我带你去见我的爹爹。”

叶慕华一半是为了好奇,另一半也委实是有点喜欢这个天真活泼的小姑娘,希望和她继续来往,于是遂答应了她的约邀。

这小姑娘很是喜欢,看了看天色,说道:“时候不早,我该回去啦。记着,你今晚可不能失约啊!”

叶慕华是个很守信用的人,但这一晚他却失了约。

这件事情是在六年前发生的,那年叶慕华是十八岁,他的父母也还没有离开他。

他的父亲叶冲霄和汉回两族的抗清义士都有来往,其时正在哈萨克族的酋长家中作客。哈萨克族是塔里本草原上最骁勇善战的一个民族,和驻屯回疆的清军经常不断地打仗,由于他们是游牧民族,人人都有马匹,能骑善射,出没无常,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清军无法消灭他们,提起了这些哈萨克人就感头痛。叶冲霄助哈萨克人抗清,遂也成了清廷所要缉捕的人物。

那一天叶慕华在答应了这小姑娘的邀约之后,喜孜孜的回到酋长的帐幕,将事情禀告父亲。

不料他的父亲与哈萨克族的酋长在听了他的叙述之后,面色全都变了。他的父亲厉声喝道:“你一点也不知人家的来历,怎么好胡乱答应人家?她是姓甚名谁?”

叶慕华道:“她说今晚见了我,就会告诉我的。她有一支射鹰的短箭还在我这儿,上面刻有她的姓,名字我还未知道。”

哈萨克族的酋长抢先按过了这支短箭,面色一沉,说道:

“叶大侠,你看这支漆金的精美羽箭,料不会是普通人家所有,这姑娘又是姓耿。

嗯、我看只怕是约无好约。会无好会,令郎这个约会么……”

叶冲霄道:“我明白了。”把那支短箭接了过来,“咔嚓”一声,折为两段,沉声说道:“今晚这个约会你不必去了。”

叶慕华莫名其妙,愕然问道:“可是我还未曾明白呢,为甚么不可以去?”

叶冲霄道:“因为她的父亲是伊宁总兵!”跟着那酋长加以补充说明一时慕华这才完全明白。

原来伊宁是南疆的一个大城,伊宁总兵就是南疆清军的最高指挥,这总兵姓耿,有一个女儿小名凤姑,精于骑射,常常一个人在草原驰骋、打猎,哈萨克族人都知道耿总兵有这样一个有本领的女儿的。她是总兵的女儿,当然用不着她去打仗。只从这一点来说,她和哈萨克人倒是没有“直接”的仇恨,不过她既然是敌人统领的女儿,这约会当然也是不宜赴约的了。

父亲的话,叶慕华不敢不依,但在他心里却还不是怎样服贴的。“父亲是父亲,女儿是女儿。即使她真的是总兵之女,也还不能就此断定她是坏人。”他想。哈萨克的酋长和他爹爹恐防这个约会是计,是要将他骗入城中诱捕。叶慕华却不相信一个天真未凿的小姑娘,会可能如此工于心计。因此尽管他没有赴约,但对于这个约会他的小姑娘,在他的心中却还是保有一份好感。

这一幕往事在他心中翻过,接着又是一幕往事出现在他的眼前。

也是一个金风送爽的秋日,也是骑着骏马奔驰。但已不是在“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了,而是在黄沙漫天的陕甘道上。时间也已是三年之后了。

三年之后,陕甘道上,他第二次碰见了这小姑娘,不,隔别了三年,这“小姑娘”

已长成为一个刚健婀娜的少女了。想起这幕往事,叶慕华不禁叹了口气:“想不到她当真是一个工于心计的蛇蝎美人。”

叶慕华的父母是在第二年便离开他而出海去的,这一次他是单人独骑,带着他父母给江每天的一封书信,准备到中原探亲的,他的母亲希望他获得江海天的照料,但他的父亲却不欲他急急认亲。不过,既然他们的儿子迟早都是要去拜见江海天。所以叶冲霄也不反对他的妻子用他的名义写这封信。

叶慕华这时正是一个二十刚刚出头的少年,有着一股少年人的志气。他不想因人成事,给人家说他是仗着有“江大侠”这个靠山。所以他也愿意听从父亲的吩咐,不急于到东平认亲。这两年来,他已独自在塞外参加了好几次抗清的活动。这次则是希望到中原结识更多的抗清豪杰,投身于更大的抗清斗争。他是打算在做出了一些成绩之后,再去见他姑丈,让他的姑父为他骄傲,为他惊奇。

这一日他正在陕甘道上纵马疾驰,意气风发。忽地有一骑快马后面追来,比他的那匹坐骑更快,两匹马擦鞍而过,骑在马背上的两个人打了一个照面,不由得都是“啊呀”

一声叫了出来,不约而同的也都勒住了马缰。

那少女娇声笑道:“还认得三年前在草原上射鹰的姑娘吗?”这刹那间,叶慕华不知说些甚么话好,只是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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