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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这却是阿飞不了解的关键点了:“眼神?可是不过匆匆一瞥,也未曾与他们对视,他们还坐在角落里,是怎么看清他们的眼神呢?”

李寻欢自信一笑:“这却是你不了解的……江湖经验了。”

“男人和女人之间,有些东西不需要挑明,不需要对视,甚至不需要看得太清楚,说的太明白,那只是一种感觉,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自然也会很轻易的就察觉出来。”

“我确实未曾与他们对视,也确实没有太关注他们,他们的伪装也很自然,旁人恐怕很难看出漏洞。”

“但是你不一样。”阿飞看着李寻欢,眼里不知道闪过什么,语气有些微妙,“你是风流倜傥的小李飞刀,想必你年轻的时候也一定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物,你很有魅力,也很英俊,还曾是探花郎,又是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三的人物,文武双全,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喜欢你这样的人。”

“男女之间的事,你确实不需要琢磨太多,恐怕随便一眼,就能看破他们的伪装。”

李寻欢觉得前面的话似乎在夸他,可后面的话又好似没有在夸他……他大概不知道,这是阿飞从薛姚身上学到的“阴阳之术”吧。

阿飞站在原地,和李寻欢一起等着马车缓慢的行进到眼前,然后并不客气的掀开马车的门帘,抬脚便钻了进去。

然后很快又将头钻了出来,只露出一个头颅,在外面寒冷的风中,对着李寻欢道:“这样的经验,就算我以后到了你这个年纪,恐怕也不会有,我要是敢不学好,阿姐一定会打烂我的屁股。”

李寻欢失笑,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随后无奈的摇了摇头,抬脚也跨进了马车里,衷心的老仆继续载着主人和他的客人往小镇的方向走去。

李寻欢自然想要解释这不是什么“不学好”,但是想到这年轻人一句一句的阿姐,想了又想,还是觉得算了,别家的长辈教养孩子,他一个外人要是将人带歪了,恐怕人家会杀上门来。

阿飞坐稳了马车,催促他:“这三人说完了,还有呢?”

李寻欢摇了摇头,感受着阿飞这活力的年轻人的模样,倒像是将他当做一个讲故事的说书人了。

不过李寻欢并不介意:“剩下的,除了那个穿粉色衣服的少女和穿黄色衣袍的男人,就是那个拿着鞭子的女人,和她的两个男人。”

“这三拨人都有嫌疑。”

“都有嫌疑?”阿飞有些惊讶,“这话却是怎么说?”

阿飞以为李寻欢说相信他,那至少那个粉色衣服的少女应当不会有嫌疑吧?

李寻欢这会儿却没了笑容,面色沉吟:“那个孤身一人的男人,黄色衣袍,带着斗笠,这样的打扮,让我联想到一个江湖帮派的名字,那个帮派叫做金钱帮。”

阿飞疑问道:“金钱帮?”

李寻欢点了点头:“没错,就是那个一夜之间声名鹊起的金钱帮,他们帮派的人似乎大多都是这样的打扮。”

李寻欢没有解释为什么怀疑他,而是继续说:“那个粉色衣服的少女看起来和他相识却不相熟,想必她也出自一个和金钱帮有交集的大门派,我出关已久,倒是对中原江湖兴起的门派不算太了解。”

“可若是金钱帮有兴趣的东西,那那个少女也未必会没有兴趣,所以如果那个男人有理由出手,那那个女人同样也有理由出手。”

李寻欢这下却没有再卖关子:“那件货物,其实我已猜到是什么东西,它应当是号称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虽然是个宝物,可是一般人拿到它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但是像金钱帮这样的大帮派,像上官金虹这样的人物,他们可以有很多理由会想要拿到这样东西。”

这并不是泼脏水,也不是恶意揣测,无论金丝甲的原来的主人是谁,可现在它已不知转手了几道,变成了镖局的押运之物。

是不是真正的镖局的押运之物已经不得而知,这已经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了。

而偏偏,成为押运之物的金丝甲,又在镖局的押运中失踪,那便成了不可寻的无主之物,按照江湖规矩,无主之物,最后的主人是谁,那便是谁的。

这听起来有些没道理,可是江湖规矩就是如此,和阿飞说的,谁的拳头硬谁就是真道理,这是一个理。

所以李寻欢才说,无论是金钱帮还是上官金虹,都有无数的理由会对金丝甲出手。

论名气,金钱帮如今已经超越了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派,可是丐帮源远流长历史已久,光凭祖上的累积就有许多流传下来的珍宝,这才撑得住江湖大帮派的底蕴。

而金钱帮以前并没有名声,它是不知蛰伏多久,忽然之间出现的帮派,他网罗各大高手,和寻求江湖至宝都是一个道理,就是为了壮大帮派,增加底蕴。

只是他们并不想被打成邪道和魔教,所以出手会含蓄一些,并不是只要有名声,便会无理由无条件的去抢夺,但像是金丝甲这样已经失去了原本的主人,流落在江湖之中的,他们自然也有兴趣去争夺一番。

而金丝甲这样的东西,对于普通的江湖人来说,用处并不大,但是在两个同样的顶尖高手之间,金丝甲却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作用。

瞧瞧金钱帮的出现,作为帮主的上官金虹野心勃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帮派的行使方式就是这个帮派帮主性格的体现,所以作为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他是真的甘心屈居第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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