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喜欢我吧阿臻,我也喜欢你……”
我惊讶不已。
现在我也惊讶不已。
因为我打开门的时候,发现本该上班了的明承居然在客厅。
他身上还穿着西装,脚上是哑光的皮鞋,左手手腕上带着我给他选购的蓝宝石劳力士趁得肤色雪白,右手拎着男款手提包,我知道里面是他的笔记本电脑和钢笔,英俊的侧脸能看到高挑的鼻梁,肌肤冷白,仿佛白玉雕像。
他就这么站在客厅正中央,一动不动。
我痴呆了十几秒,视线在墙上的钟表和我的手机屏幕上看了好几遍。
九点五十九分。
“叮叮叮——十点到了,大哥起床吧,别真画完了。”
我的闹钟忽然响起来了,吓了我一跳。
很好现在十点了,平常明承不到八点就去上班了。
而现在他像个木偶一样一动不动。
好在闹钟的声音似乎惊扰到了他,我看到他的身形顿了一下,缓慢地转过身来。
明承是长得很好看的,哪怕相处了十多年,我也时常为他的外貌惊艳失神。
男人站在客厅中央,眉目深邃,鼻梁挺拔,唇角带着自然的微微上挑,不笑也笑三分,发如墨肤如雪,外面此时正是花团锦簇的时候,但小庭院一院子的春光却都被他比了下去。
他直直的看着我,半晌才叫我的名字,不认我了似的还矫情地带了个疑问的尾音,“阿臻?”
我当时没觉得他的语气有什么,只觉得他眼神怪异,仿佛有暗光流动,尖锐而晦暗不明,像深楚野兽,我一接触到就头皮一麻,脊背发凉。
后来我才意识到那是我作为生物的求生本能,但是当时我只觉得他是温明承所以没放在心上,还愚蠢地以为冷风吹了我。
我走到他身边,抬手很亲密地捧他俊美的脸,“你怎么没去上班?现在十点了?你干嘛穿着衣服站在客厅?”
他似乎被我的三连问问住了,垂眸看着我的眼睛微微动了一下,随后他把手提包扔到沙发上,环抱住我的腰把脸埋在了我的脖子里。
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了。
“我今天上午不想上班了,我给你做饭好吗?你早上有吃的吗?”他的手很大,在我的背上摩挲,我感觉到他的指尖冰凉,指腹和指甲轻轻地在我的皮肉上滑动。
我没由来地觉得很不舒服,他摸过的地方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但他是温明承啊!摸摸我算什么?再亲密的事我们也做过。
我把心里升起的异样感打散,笑着反手抱住他,“你不是给我烤了香蕉片吗?我当然有吃的。”
在我背上摩挲的手忽然一顿。
但只是一秒就恢复自然,温明承声音仍然温哑迷人:“是啊,我刚刚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