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榛知道她不需要答案,便只静静注视着她,等着她说下去。
苟杞眼睛盯着自己的膝盖,轻声说:“我小时候有一天撒谎说我能看见鬼。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撒这样无聊的谎,但是街上人们传着传着我就没有朋友了。”
“小孩儿总会撒些大人没法理解的奇奇怪怪的谎,比如我小时候煞有介事地跟人说,曾亲眼看到我妈脱掉工装变身成脑袋上没毛的et。”元榛说,他默了默,敛去笑意,瞧着老也打不起精神的苟杞,“你爷爷奶奶原先是做殡葬用品生意的,很多人本来就忌讳这个,跟你撒谎没关系。”
元榛几乎能想象到苟杞的童年乃至少女时代。她生活的周遭充斥着寿衣、骨灰盒、冥钞、奠烛、锡箔、黄纸、线香,她出门跟小伙伴玩儿颈间发顶大约还沾染着骨灰盒未散尽的木头味儿或奠烛黄纸灼后遗留的香火味儿,所以她的朋友应该不多,且大部分仍然多多少少忌讳她,只要生活里一有些风吹草动就往她的方向联想。
苟杞长长“啊——”一声,没有意义地勾了勾唇角,没再说什么。她没问他是从哪儿打听的。因为既然他仍能记得她是二高的学生,她的事情就并不难打听——章伶桐一伙儿早就给她传得人尽皆知了。他应该也知道她爸爸原先是做花炮生意的,并死于花炮贮存不当导致的爆炸。她想。
苟杞猜得没错,元榛确实知道那些,但不止于那些。他还知道她家因为爆炸事件赔得精光,还知道她有个叫陈雯锦的朋友去年因为重度抑郁跳楼自丨丨杀,她自丨丨杀前在胳膊上绑了个钱袋子,留下遗书里面的钱是给苟杞的……这些事情因为都上过本地新闻,也都并不难查到。
“……绑着手脚掉进河里是我这小半生到目前为止最害怕的时刻,”元榛目不转睛瞧着面前总是没什么精神的女生,“还好你出现了。”他说。
苟杞目光落在脚下的水泥地上,半晌,微不可察地轻点了下头,表示自己听到了。
元榛不再言语,陪着苟杞静静坐着。大冷天的,大半夜的,苟杞胳膊肘杵着膝盖趋前坐着,元榛靠着椅背半后仰坐着,两人因为不熟极少交谈,但二十多分钟过去了,并没有谁觉得不舒适。
夜风里湿意越来越重了,苟杞也觉出有些困了,她回头瞧着元榛,说“回吧”。
元榛把暖手宝放回苟杞膝上,有些费劲儿地要起身。结果起了两次都失败了。他现在的状态是,大脑仍然算是清醒的,但四肢发软使不上劲儿。他挫败地叹了口气,后悔经不住于导挑唆最后喝掉的那两杯酒。
苟杞见状反手把暖手宝塞到兔耳朵帽子里,不由分说抓起他的胳膊便把他一多半的重量压到了自己肩上。她轻轻抽了抽鼻子,盯着他近在咫尺的长睫毛,说“走吧”。
元榛忍不住笑了,他低低的笑声混着淡淡的酒气打在苟杞的耳膜上,苟杞有些不自在地耸了耸肩,指头绞紧了他的羽绒服。
3
早上一起来果然是雨夹雪。西北沙尘大,申县这个“漏斗”状的小县城尤甚,此刻雪粒混在雨水里落在地上,直接地面搅成了泥汤。
元榛和温良老师化好妆一前一后来到片场,“路人”演员就位,机器也全部都起来了。结果导演于理在监视屏前盯着元榛的五官端详,迟迟不叫action。两分钟后,他起身招来化妆师,交代她再把元榛的肤色调黑半度,鼻梁也调低些。片刻再去监视屏前看,终于满意了。
清晨八点不到半,天蒙蒙灰,全部人员重新就位,于理叫了action,场记咔的一声合住场记板,一天的拍摄工作便开始了。
苟杞抱着元榛的衣物与胡不语站在角落里。
胡不语刚入行就跟着元榛,至今四年有余,她对片场早就没有新鲜感了。但苟杞面无表情的,像是也没有新鲜感,这就不行了。胡不语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儿,开始碎嘴了。苟杞有没有回应,甚至有没有反应,根本不重要。
“于导跟雨时姐认识,怎么认识的不知道,根据我的观察,他们可能还有一段忘年情,在很久之前。哈哈哈,当然算是忘年情,于导看着年轻,他转头就要六十了,比雨时姐大了二十来岁呢。哦,《不能喝水的杯子》你看过吗?没有?那今晚要是回去得早你必须看起来了。《不能喝水的杯子》拿到了金鹿电影节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和评委会故事片奖。是于导拍的。我们元哥的第一部电影作品——不过他在里面的形象可埋汰了。”
“温良老师前年跟元哥一起拍的古装电影《生死知己》,不过那电影因故压了,什么时候能上映至今没个准信儿。温良老师现在也仍是b影的表演老师,他没教过元哥,但跟元哥的班主任特别铁。哎,你是没见两人拍这部电影时那罪受的,心理上和生理上的,我都没忍住哭好几回。以后这部电影如果有机会上映,你特别盯一盯他们当众受辱的剧情,我什么时候想起来他们当时的表情什么时候觉得锥心,哪怕我就在镜头后头站着知道那是假的。”
“你知道他们这些扮演路人的演员都是谁吗?最前头那俩只露背影的是服装组的,骑自行车的是摄影师,脖子里系条黄围巾的黑妹是执行导演家里非要辍学当演员的表妹——表妹其实长得可漂亮了,皮肤也好,是于导吩咐往土俗里化的。她有一句台词,能挣一百五。”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一个镜头如果不过,在等待重拍的时间里,我们给演员披件衣服喂两口水就好,不要跟他说话,以免打散他的情绪。不过元哥入戏出戏都快,在他这里这点不是问题。哦,你在给元哥保管手机的时候,要时刻注意电池电量,因为等戏的时间他需要这个解闷儿。现代人都这毛病。”
……
在胡不语永无止境的嗡嗡声里,元榛饰演的“江湖”寸步不让地跟他的父亲“江平生”争吵,他只着破烂毛衣和牛仔裤,一遍一遍被恼羞成怒的“江平生”踹倒在泥汤里。
“江平生”挥舞着不知哪里顺来的腕粗的棍棒,目光狠戾,说:“我今天必须让你知道知道谁是老子谁是儿子”。
“江湖”仿佛铁了心要气死他老子,虽然大棒裹挟着风声劈头盖脸地抽下来,依旧觑着空隙犟嘴:“我要不起你这样犯两回流丨氓罪的儿子”。
虽然棍打是假的,但泥汤里一遍遍摔是真的,“啪叽”、“啪叽”、“啪叽”……能溅到镜头上泥点子。元榛摔到后面,疼和冷叠加,直接没有知觉了。以至于最后导演喊咔,苟杞跑过来伸手扶他时,他都感觉不出她的温度。
他上一回感觉不出她的温度是护城河逢难她渐渐叫不醒时。
他突然心慌意乱,怔怔地瞅着她,半晌,反应过来,“吊桥效应,可能是吊桥效应”,他暗暗这样提醒自己,然后低声跟她说“脏,不用扶我”。
这场戏由于于理和元榛各有各的不满意,所以在两周以后又一个雨夹雪天里还是重拍了。于理的点在于,他希望将这场小高丨潮戏放到元榛减重成功以后,因为需要有高中生的伶仃感加持,以与挥舞着棍棒的仿佛不可战胜的“江平生”做对比。而元榛的点在于,他在一次次摔倒的时候,始终不能避免地避让着尚未痊愈的脚踝,有些倒地的状态他自己是能看得出来不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