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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六皇子便是殷贵妃所出,殷家以女为贵,由四品官员升为国公,族中子弟凭借裙带关系入朝为官者众。

「谁说我要管了,你没瞧见他那天的嘴脸,居然一脸嫌弃地要我不要报恩,说最大的还恩便是当没这回事,他是他、我是我,井水不犯河水。」他有那么见不得人吗?连个平头百姓都敢威胁他。

闻言的上官百里噗哧一笑。「七爷呀!你一身价值连城的云锦,谁看不出你是个大麻烦,若他真是昌平侯之子,打小出生在富贵窝,怎会看不透你的『严』姓是假的。」

严,燕,燕七,燕是国姓,燕七的身分不言可明。

当朝七皇子。

被人追杀到要人救的地步,这事儿还不大?

稍有脑子的人都会退避三舍,不愿牵扯其中。

何况那小子本身就带着事,更不会让自己暴露,好不容易逃出虎狼之口的他又怎会拖累收留他的一家人,他们的感情似乎很好,他也融入边城的生活,少了勋贵气。

「哼!没瞧见我现在是个残废吗?我这身伤什么也干不了,只能哼哼唧唧的养伤。」一条断腿,无数的伤口,燕子豫,这份大礼他记下了,来日必定归还。

「这倒是。」别乱动以免惹来杀机,他以前太冒出头了,老想两边说和,结果两边不是人。

燕七双眼一瞇。「你在幸灾乐祸吗?」

上官百里识相地收起嘴边的笑意,不让这位爷恼羞成怒。「七爷,我还查到那两位小姑娘,你要顺便听一听吗?」

「姓梅的就不必,一口一声大师兄就晓得两人关系,师兄妹一个鼻孔出气,只有噎死人的分。」也是个熊胆的,居然叫腿残的他下来,她脚酸了,要她大师兄背。

那个混蛋、那个混蛋,不是一个,是两个,竟然就把他扔下,折了一根竹杖让他撑着自己走,也不担心他的腿断得更厉害,好手好脚的那一个还叫他努力点,清凉寺快到了。

一群混蛋,没一个好人。

「是,另一个是仁善堂医馆林家的女儿,跟着她爷爷学过几年医术,七爷身上的伤便是经过她的手,手法拙劣虽不能跟太医相提并论,可别具巧思,用药精准,连我都大感惊讶。」假以时日必是一号人物。

「那小丫头会医术?」站起来还没他胸口高。

「七爷,高手在民间,不要轻忽每一个你认为不值一顾的人,光凭她能把你从那么惊险的情况下抢救回来,还有几根木头当夹板固定你的腿,难说她再成长下去不会成为搅乱风云的那只手。」做不成朋友也不要树敌,大局为重。

「……」他要咽下这口气?

上官百里轻笑的取出蒲扇轻握,「其实七爷心里挺喜欢他们的,想串个门子,可惜这些庶民太令人气恼了,爷都还没开口要给他们恩泽,他们倒先给你一巴掌。」

「你看戏看得很乐?」见他被打脸反倒乐得很,他丢脸,身为军师的他又多得脸,笑呵呵的嘴脸真碍眼。

「还好。」好久没这么乐了,在那个乌烟瘴气的京城享受不到最平凡的快乐,真不想回去。

「你没忘了我受伤了吧!」燕七一肚子火却找不到人发泄,他看满面春风的上官百里越看越不顺眼。

「七爷放心,我已为你找来最舒适的马车,整整铺了七层十斤厚的棉被,绝对让你感受不到马车的上下震动。」保证如躺在棉花里般轻飘飘。

听到七层十斤厚的棉被,燕七的脸都黑了。「你是想让我早点回去送死是吧,我和你有什么深仇大恨,你非要我死不可,躺在棉被里我还翻得了身吗?要是人家杀上马车要我的命,我只有引颈就戮的分。」

连逃都逃不了,血溅棉花。

上官百里正色。「七爷,此时非同小可,京城非回不可,我们得设一个局先让昌平侯和那边断了线,把殷贵妃的一条腿砍了,看她还能走多远。」

「你要动殷如玉的儿子?」他沉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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