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枝枝本来以为宋珩会怒发冲冠,先和她掰扯一顿,结果完全没有?
而且他还挡在了自己面前,做出了保护的姿态?
这还是宋珩吗?
“这是我的府邸,她不是你们要找的沈静姝,而是我的女人祝枝枝,自小生于琅华城,长于琅华城,和你们东陵毫不相干。”宋珩睁着眼睛说瞎话。
“云骁,你真当我们东陵好欺负是不是!”沈静媛失态咆哮,“琅华区区萤火之光,也敢与日月争辉?”
宋珩眼神都懒得给她一个,只看向沈清。
“今日的事情,你想如何解决?”
沈清是自己来的,他身后一个人都没带。
和沈静媛被众星拱月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但是即便如此,沈清一个人,就能碾压那一群人,温和之中带着令人不敢小觑的力量。
“沈静姝,你怎么说?”沈清看向
祝枝枝。
祝枝枝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你在喊我?”
沈清颔首,“是你,沈静姝。”
“我叫祝枝枝。”
“不管你叫什么名字,你都是我认识的那个人。”
“哦。”祝枝枝笑容灿烂,“那很高兴认识你啊,你长得真好看。”
宋珩闻言鼻子差点气歪了。
当着他的面调戏别的男人,他还没死呢!
祝枝枝:你在我心里,早就永垂不朽。
“多谢。”沈清道,“你现在,愿意跟我回去吗?”
“回去?去哪里?去你们东陵?”
“嗯。”
“不愿意。”祝枝枝斩钉截铁地道,“我是琅华人,我只想留在琅华。”
她去另外两个地方,都是死路一条啊。
拐走了皇孙,她去大楚,会被人五马分尸吧。
而她从东陵叛逃,以沈君尧的小鸡肚肠,只怕要让她粉身碎骨。
所以她只能苟在琅华。
至少宋珩,还能留她一条狗命吧。
这也是最初,她为什么选择这里的原因。
“你休想!”沈静媛怒道。
宋珩:什么沈静媛,干脆叫神经病算了,动辄大吵大闹,沈君尧的审美飘忽不定,怎么能同时偏爱沈静姝,又喜欢上这样肤浅的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