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一定非常喜欢我,我感觉得到。
现在也感受得到。
你满足地看着灰蓝色的石头,丹枫的尾巴从白珩走后从脚踝攀上了腰间。放下石头,抚摸起肆意妄为的尾巴,手指轻触冰冷的龙鳞,底下的肌肉便像是受了惊,绷紧了却没有反抗,又往上面缠了一点。
你看见丹枫侧过的脸变得略显僵硬。
他超爱。
你摸着尾巴想,眼睛又瞟到桌上的石头。
一块黑灰色的宝石静静地呆在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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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枫等了你很久。
被龙针荼毒前,他就喜欢在你的卵边呆着,路过的护珠人告诉他,旁边空着的位置曾放着他的卵。
“紧紧靠在一起,上辈子的关系大概很好吧,可能是挚友什么的?”
丹枫向面前的卵伸出手,微拂过的水汽让他感到舒适,耳边响起轻柔的持明小调,像是在哄他似的。
丹枫忍不住去靠近这位挚友,身后却响起龙师的声音。
“少主,该回去了。”
声音停下了,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丹枫顺从地跟在龙师身后,离开这片祥和之地。他还年幼,带不走也护不住喜爱之人。
直至多年以后,在记起了所有的饮月获得了权力、地位、或者更多的时候,他才小心翼翼地抱起自己迟来的挚友兼爱人。
多可爱啊。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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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可爱啊。
你数完了所有小玩意,看见粘你的尾巴和明显在发呆的丈夫。
算了,他漂亮随他吧。
你想着,又数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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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玉修好了。
一如从前般冰清玉润,一点都不像磕碰过的模样。你把它系回腰带,转头对工匠的手艺赞叹不已,熟练地掏出丹枫的钱包结账。
可能是错觉吧。你总觉得和颜悦色的工匠在看到熟悉的钱包后,脸色苍白了一瞬,他按下你主动付钱的手,满面笑容。
“丹枫和我关系甚好,不用见外。
比起这个,你对金人感不感兴趣?”
应星看见你的眼睛在发光。他发现,引起心上人的注意,比防着丹枫发现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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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
你信誓旦旦地对你所有的朋友说。
“才几天啊,我听得耳朵都要长茧了。”白珩耷拉着毛茸茸的耳朵,有气无力地趴在桌子上。
镜流难得也在。她很有节目效果地拎起一只狐狸耳朵,告诉快要变成墙角蘑菇的你。
“没事,没长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