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柿子?
你要记好,咱们要是说这事算了。
一辈子都难在外人面前抬起头!”
二河拿起桌子上的几张照片,扔给他们,
“烧了,照片别让其他人知道,那几个人也先请到庄里住着。”
“我明白。”小弟点头应声,知道这些图片与消息要是传出去,让更多人知道的话。
估计帮会里就没几个人敢去追这么一个‘爆头杀人狂’了。
因为在这位小弟想来,这个叫江鸿的杀人没有顾及,又有枪。
这明显就是反生命的神经病!
好端端的,谁会招惹这样一个变态杀人狂?
他是混社会的,是胆子大,但说到底是为了钱,不是送命。
“那。。。”他询问,“接下来。。。咱们?”
小弟已经打定好主意。
如果二河让他追人,他就直接跑路,另投其他城市的大哥。
好在二河聪明,能当上大哥,自然是有点懂人心的本事。
他听到问题后,没有提二人,反而是吩咐道:“查!加悬赏!让会里的人接着追!”
二河紧咬牙齿,“我就不信他们不睡!
等瞌睡的时候,睡着了,他们也是人,刀砍脖子也会死。”
“是!”
小弟连忙出门,临走前带走照片,准备烧掉。
而与此同时。
在这座野味饭庄的大门口。
路边有一辆中档价格的车子,和附近的车子没什么不同,都像是来吃饭的一样。
但在车内。
驾驶位上。
江鸿正一边吃着肉夹馍,一边看向后座发颤的刀疤,
“你这位二河哥的饭店不错,起码这烧饼夹红烧肉挺好吃的。”
“嗯嗯。。。”副驾驶位上的林少率先点头,开始吃第二个肉夹馍,“说实话,我都不好意思涮他了。
万一杀了,就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肉夹馍了。”
“这话说错了。”江鸿反驳道:“做饭的是厨师,不是二河。”
“也是。”林少恍然,“那今晚他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