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杨毅口干舌燥,他低下头,拿起水杯喝了一口,借机在法庭上张望一圈,张文峰看着他默默点头,一时间他豪情顿生。
“我方认为,侦查机关虚构了现场‘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上有足迹附着的证据,误导了侦查视线。
本案《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仅仅客观记载了车内离合器踏板上附着有足迹遗留泥土,但是我们看,指控证据之一,‘警犬气味鉴定’是以汽车中‘刹车踏板’、‘油门踏板’上的足迹遗留的泥土为嗅味来源,与被告人张文峰的鞋袜气味进行甄别,结果是‘警犬反应一致’,从而认定是被告人张文峰所为。但是我们注意到,现场勘查根本没有‘刹车踏板’、‘油门踏板’附着足迹泥土的记载或记录,何来嗅源?何来正确的鉴定结果?其次,从去年11月21日发案,直至今年3月8日才由警犬甄别是何原因?嗅源是否可以经长期保管而不发生变化和失效?
我们再看,指控证据之二,‘警犬气味鉴定’以汽车中‘刹车踏板’、‘油门踏板’上的足迹遗留泥土为嗅源,与被告人张文峰身上的钞票气味进行甄别,结果是‘警犬反应一致’,从而认定是被告人张文峰所为。请问,‘刹车踏板’、‘油门踏板’上的泥土纯系子虚乌有,何来嗅源?何来正确的鉴定结果?
指控证据之三,‘警犬气味鉴定’以汽车中‘刹车踏板’、‘油门踏板’上的足迹遗留泥土为嗅源,与被告人张文峰衣领上的泥土气味进行甄别,结果是‘警犬反应一致’,从而认定是被告人张文峰所为。请问,‘刹车踏板’、‘油门踏板’上的泥土纯系子虚乌有,何来嗅源?何来正确的鉴定结果?”
老詹蹙蹙眉,对照片轻声说,“他眼睛那么贼吗?”
“这事儿你还真不能怪杨毅,”展鹏嘴角扯了扯,笑着说,“本来气味甄别这事儿就有点儿扯,你干活的人还不细心,连取样的地方都写错了,哪怕跟勘察报告对一眼呢——”
“看来啊,往后真得从严要求啊,可不能掉以轻心了,”老詹摇摇头,“你听这律师绕来绕去的,好像只有一句话——你们警察傻逼。”
展鹏吐了吐舌头,没敢接话。
杨毅顿了顿,继续说道,“虽然我们也认为警方完全没有必要费力做这个测试,因为本案的被告人从来没否认过上过那辆车,但是,对于警方的公然造假行为,本辩护人不得不特别指出。”
“啪啪打脸啊。”老詹叹息着摇摇头。
“反正又不是咱们出的报告——”展鹏忍着笑。
老詹冷哼一声,斜睨着展鹏说,“以为你们能好到哪儿去,那是没碰到这么轴的律师。”说完,他和展鹏的嘴角都咧出了促狭的笑意。
像是有心灵感应,停顿的时候,杨毅回头向展鹏的方向扫了一眼,展鹏吁了口气,悄悄竖起大拇指。
杨毅不着痕迹地扯了扯嘴角,再次侧身转向审判席,继续发表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我们同时也注意到,依照法律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本案中,除了被告人张文峰相互矛盾的供述之外,公诉机关还出示了如泥土、射击残留物、气味等鉴定,期望这些鉴定能够证实张文峰确实构成犯罪。我们要特别指出,有关射击残留物鉴定与控方同时提交的警队证明相冲突,不具有证明力。同时,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不能出示取材的有关笔录来证实其获得证据的合法性,所以这些鉴定都存在着取材时间和取材地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问题。另外,这些鉴定与勘验、检查所描述的情况也不相符,致使这些证据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条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也就不能凭此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同法第121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是在本案的勘验鉴定中,我们没有看到见证人的签名或盖章,也没有看到犯罪嫌疑人得知鉴定结论的说明,这些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所获得的鉴定也不应作为证据使用。
我们要特别指出,由于被告人张文峰的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因此产生的所谓现场指认笔录和录像均应被视为虚假证据材料。
在这一部分的最后,我要特别讲一下CPS多道心理测试,也就是俗称的‘测谎仪’测试——”
法庭鸦雀无声,所有人几乎都被杨毅的声音所吸引,对于大家而言,将测谎引入到侦查中并最终在庭审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确很少见。
杨毅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我注意到,本案有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在本案的侦查过程中所包含的科技含量,可能是我国刑侦史上最高的之一,刚才大家也看到了,有那么多警方的技术专家出庭作证,本案涉及的技术领域包含现场勘察技术、尸体解剖技术、DNA基因鉴定技术、弹道鉴定技术、放射性元素鉴定技术、警犬鉴别技术、电子显微镜泥土分析技术,还有CPS多道心理测试技术。对前边罗列的技术,我暂不做评论,但单就最后一项技术——CPS多道心理测试,也就是俗称的测谎仪测谎而言,其测试结果能否成为证据,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在刑事诉讼理论中也尚无定论,至少我们在公开的报道中没有发现先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据我们查询了解,测谎仪发源于美国,美国法院虽然不再拒绝将测谎仪测试结论作为证据,但在接受这些证据时有着严格的要求,一是测谎仪的使用要征得被测试人的同意,甚至要有书面协议;二是对测谎专业人员有严格的专业资格要求,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测谎结论是不能被法庭接受的。而在我国,无论是测谎技术本身还是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很不成熟。
我们尤其注意到,本案中该项鉴定的机构是本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中心,我们要特别指出,鉴定机构隶属于审判法院,本身就失去了鉴定人的客观中立的立场,同时也会让人产生未审先判的疑虑,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将该项鉴定报告排除出本案证据。
综上所述,本方认为,本案取证程序严重违法,控方的相关证据不应被作为证据使用。”
“我说什么来着,釜底抽薪,赶尽杀绝。”老詹吁了口气。
“也没有吧?”展鹏迟疑着皱皱眉。
“还想怎么着,所有证据都提出质疑了——”
展鹏想了想,嘴角浮起笑意,轻声对老詹说,“这个情形,法庭会怎么判?”
老詹白了展鹏一眼,根本不上套,嗔怪地说,“你自己都知道了,还问我?”稍作停顿,他点点头说道,“不过测谎那个,他说的的确有道理,”他偷偷瞄了瞄专案组成员的方向,不无讥讽地说,“他们脑子可能真是被驴踢了,找谁做鉴定不行,非得找法院,这回摊上事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