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会儿让他认祖归宗,那些人还不得给吓尿了?!更何况,老朱还需要叶瑾去帮他做很多事情呢,如果现在就让他认祖归宗,很多事再让他做就不合适了。毕竟一个皇子有时候的所作所为就是皇室的意230志,会让人误以为是老朱的意思呢。朱标和朱棣在这件事上面根本没有发言权,只要马皇后和朱元璋决定了,他们二人遵照执行就行了。所以朱标乐呵呵的说道,“既然娘亲都这么说,五弟就暂时保持现在的身份吧,正好为兄还有很多政务需要倚仗你呢,你要是这么早就分封就藩,为兄在朝中又孤掌难鸣了,所以你暂时保留身份留在中枢,四弟镇守边关防备蒙古人,我大明至少几十年无忧尔。”说着朱标一脸歉意的看着朱棣道,“至少辛苦四弟了,这几年你在燕京吃了不少的苦头。”朱棣摇头道,“和大哥区心沥血处理朝政相比,俺这点苦算得了什么!?”他说完看向叶瑾,乐呵呵的说道,“不管怎么样,今日也是大喜事,趁此机会,四哥向你求个情怎么样!?”如果说之前朱棣对叶瑾的跋扈还有些不太相信,但是现在看马皇后和朱元璋对他这么宠溺,再加上之前的那些传言,由不得朱棣不信了。朱棣本身就是一个能屈能伸之人。在平行时空,他为了让建文帝朱允收相信自己不会造反,甚至还装疯呢。关键是装的还挺像,不但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果奔,而且大热天穿棉袄,大冬天穿丝绸,甚至还在粪堆里那啥呢。这么能隐忍的人,怪不得能够成就一番大事业。所以他对叶瑾的态度转变的很快。叶瑾自然知道对方想说什么。不就是因为张玉那厮伤了自己的手下嘛。不过今天这个人情就算是太子朱标求情,他也不会给。所以叶瑾摇头道,“不是小弟不给四哥这个人情,而是小弟做了这么多事,目的很简单,那就是维护《大明律》的威严,小弟觉得如果我朱家江山能够避免像其他王朝那样短短一两百年就亡了,就必须做出改变,其中之一就是对律法足够尊重。”“天子(bjeb)犯法,与庶民同罪”就是最好的尊重,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大明律》乃是陛下…咳咳,是爹让朝中大臣制定的,所以《大明律》不只是一本维护治安的律法,更是保证我朱家江山正统的最好例证,如果连我们老朱家的人都不尊重,其他人更会践踏《大明律》,所以小弟才会说维护律法的尊严就是维护咱们朱家江山的统治。”“此次张玉持械伤人,按《大明律》就该来我上元县县衙接受审判,到时候是流放还是革职,小弟都会遵照《大明律》的条例进行审理,不会冤枉他的,所以四哥你就放心吧。”朱棣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但是依然强压着火气对他说道,“五弟,真的没有任何的回旋余地吗!?”朱标也道,“是啊五弟,你四哥可是难得求一次人。”“也不是没有。”叶瑾抓了抓脑袋。马皇后笑呵呵道,“既然有,你就赶紧给你四哥说说,张玉就算是罪该万死,也是你四哥的老部下,你四哥的情面你无论如何也好给的,知道了吗?!”这句话看似是给朱棣说话,但是实际上还是向着叶瑾的。为什么这么说呢?!马皇后这番话就差不多一锤定音让叶瑾拿决定了,别人说话都不好使了。特别是‘罪该万死’和‘老部下’都说出来了,如果叶瑾的判罚不会太重,朱棣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了。叶瑾自然听懂了马皇后的弦外之音,赶紧道,“只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此事自然就有回旋的余地。”听叶瑾这么说,其他人的脸色也稍稍放松下来。今天晚上的晚餐很丰盛。除了平时吃的各种海鲜和河鲜,以及猪、牛、羊肉等等。还有一个竹篓里装满的一大竹篓~玉米棒子。除了江辰和婵婵,其他人别说吃过玉米棒子了,连见都没有见过-。所以刚刚端出来的时候,朱元璋就好奇问道,“小子,这就是你之前说的亩产上千斤的新庄稼?!”朱棣和刚刚赶回来的李文忠顿时被吓了一跳。亩产上千斤的新庄稼!?这可是大大的祥瑞啊。。要知道,现在大明普遍种植的小麦和稻谷,亩产也就几百斤左右。如果真的有亩产上千斤的庄稼,那么大明今后还会有人饿肚子嘛!?所以朱棣赶紧拿起一个玉米棒子问道,“这是何物!?”“玉米棒子。”朱雄英直接替叶瑾回答了。他虽然没有吃过,但是之前老是听叶瑾和婵婵提起过。所以今天婵婵从外面拿回玉米棒子的时候,他早就眼馋了。也不顾烫,拿起一个玉米棒子抱着就啃。,!才吃到第一口,小胖子的那一双小眼睛顿时就眯了起来,然后就马上开启了干饭人模式,张口大嚼起来。老朱也拿起一根玉米棒子尝了一口。脸上也顿时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神色,香糯可口,味道不比稻米和小麦差。而且颗粒饱满,特别耐旱,如果推广出去的话,整个大明真的就不会再有人饿肚子了。“小子,这个玉米棒子就是煮着吃吗?!”老朱问道。“这是嫩玉米,煮着吃挺好吃的,但是这还没有到成熟收割的时候,到了成熟了,这些米粒就会变干了,到时候得磨成粉才能吃。”叶瑾解释道、老朱一听这一大筐玉米棒子还没有成熟,就被掰下来吃了。脸色一下子就气的铁青,朝叶瑾怒道,“你这个败家子,现在朝廷就要靠这点种子推广全国,你还没有成熟就拿来吃了,朝廷还拿什么推广?!真的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你大哥天天为了救济灾民,头发都愁白了。”叶瑾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您老是怎么做到端起碗吃饭,碗还没有放下就骂娘的!?明明自己吃的又香又甜,但是嘴巴依然不饶人。你要是觉得浪费,你可以不吃。“不就是几根玉米棒子嘛,至于嘛,今年瑾儿不是让整个上元县都推广种植此物,还有玉米、红薯、南瓜嘛,马上就到了收获的季节了,到时候若是丰收了,粮食堆成山你想浪费都浪费不完。”马皇后没好气道。老朱无奈的看着马皇后道,“你就惯着他吧。”“咱的儿子,咱不惯着谁惯着?!”马皇后霸气侧漏的说道。其他几个人也纷纷拿起了玉米棒子。吃了一口之后马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这种新式庄稼果然好吃。李文忠赶紧问道,“五弟,此物你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之前去松江府游学的时候,从一个南洋番商手里购买的,然后带来上元县之后就让人试种,效果果然很好,所以就下令全县推广了。”叶瑾瞎编胡话道。不过其他人也不疑有他。毕竟海外商人带来什么稀罕物都不稀奇。本来中原地区的很多物种都是海外商人带来的。吃完了玉米棒子,老朱用毛巾擦了擦手道,“去拿几瓶好酒来,今日的菜肴这么丰富,不喝几杯岂不是浪费了?!”叶瑾赶紧道,“我那点好酒不都被您老给祸祸光了嘛,哪还有什么好酒!?”老朱见指使不动他,索性自己起身来到了书房。熟门熟路的从书柜后面找到了一个暗门,从里面拿出了几瓶好酒。动作如此熟练,看来他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叶瑾以手额头。唉。自己的好酒算是保不住了。至于朱棣则有些吃味。自己的父皇和母后和叶瑾的相处模式才真的像一对正常的父子母子。不像自己这些人,和他们讲话都要先过一遍脑子。永远不会这么轻松写意。唉。果然人与人的待遇是不相同。“四哥回燕京的时候,多带一些新式庄稼的种子回去。”叶瑾一边给朱标、朱棣他们倒酒,一边开口说道。他虽然暂时不想公开自己疑似皇子’的身份。但是私底下该叫爹娘’,该叫大哥、四哥的得叫。而且叶瑾也已经想通了。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除了这几个月,他真的很少体会到‘亲情’这玩意儿的存在。上辈子就不说了,孤家寡人一个。这辈子虽然乡下那对土财主夫妇“二四三”把自己养大成人,还供自己读书识字,考取功名,在物质方面真的没有短缺过半分半毫。但是他们对自己真的十分冷淡和客气。从来不像对待一家人一样。。如果是他们天性如此,那叶瑾还能想得通。偏偏他们对自己的孩子又宠溺有加。所以叶瑾早就怀疑自己是不是捡来的了。现在石锤了。自己果然是捡来的。但是最近几个月,他真的感受到了亲情。特别是马皇后,真的是把自己当成亲生儿子对待。她就像是一个慈母一样,一边忙着纺纱补贴家用,一边关心叶瑾吃的饱不饱,穿的暖不暖。她的关心程度,甚至让朱雄英都吃醋了。因为在这之前,马皇后这份浓浓的关切之情,只给他一个人。:()大明:我在明朝当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