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么就不知道个餍足的时候呢?她这个只出工不出力的,都被折腾得浑身无力,可他却还天天比她醒得早,比她睡得晚。更重要的是,精神比她好得多。
至少,他就从来没有出现过黑眼圈,一双眼睛总是神采熠熠,那才真叫翦水双瞳呢。她哀怨地摸了摸自己的眼睛,不用照镜子,就知道自己双有对淡淡的熊猫眼。
她有点忧愁,以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她会不会未老先衰啊?
探春的拿手绝活鸡丝面,只做了两天便被游诽勒令停止。原因是探春偶尔不小心在切榨菜的时候,切到了自己的手指头。
“你还真以为自己的是大厨啊,把菜切得梆梆儿地响又没人限定你时间,你慢慢儿地切不成么?”游诽把她的手指用白绢缠了一层又一层。
只用一张创口贴的小伤,却愣是被他夸张了仿佛断指的大伤。
“王妃就忍着些罢。”侍书吃吃地笑,“咱们明儿就要入海了,今天王子说让咱们上岸去逛逛,还要采买一些食物和清水。”
探春低头,看着自己包裹得像粽子一样的手指头,默然无语。好在这时代的衣袖很宽大,她又伤在左手,不影响吃饭穿衣。
“其实没有必要包得这样……根本不流血了嘛”探春哭笑不得地看着自己的手指,既难受又难看。若不是看到游诽满头满脸的汗,她还真要怀疑是游诽故意的。
“小心着些好,这次出来轻车简从,没有带太医。伤口虽然小,就怕会留下疤。”
探春把手举到眼前:“这么小的一条口子,就是留下疤,也只有浅浅的一条吧?”
“那也不许有。”游诽固执地说道。
“我就不信你身上没有什么疤,舞刀弄枪的,难道不会留下痕迹?要知道,伤疤就是勇士的勋章。”探春不服气地说道。
“唔,看来今天得点着蜡烛让你看看,夫妻做了这么多天,竟然还不知道我身上的没有伤疤吗?”游诽又露出了那种可恶的微笑。
“不用了。”探春讪讪,偃旗息鼓,“算了,包扎都包扎上了。”
游诽把她的伤手托了起来,微眯着眼睛端详了半天。探春却只看着他,包得这么绵密,他还能看出点儿什么来?
“探春,你说得对,伤疤确实是勇士的勋章,但绝不是女人的,知道吗?”
“哦,知道了。”探春垂头,“我知道,谁也不想无缘无故地留下一条疤嘛我又不是故意的,只不过是想学大厨的刀功,切了一块榨菜,已经切得很好看了,所以才得意忘形的。你放心,等我的手好了,一定还会切得更好。”
“不用了,你以后别再进厨房。你是公侯家的女儿,又被天朝册为公主。现在嫁与我为妻,是我的王妃,日后还是茜香的王后,哪里用得着你亲自动手?”游诽一反常态,坚决制止她进厨房。
“可是……你前几天不是说过……”
“我没有想到你会切到手。”游诽尴尬地笑了笑,“走罢,我们去岸上走走。今天晚上,在客栈里歇一宿,明儿一早就要入海。还有两个月的时间,除了途经几座小岛之外,我们只能看到茫茫的大海。”
“要两个月啊”探春叹气。如果有飞机的话,最多就两个小时。
“所以,今儿我陪你好好逛逛。塘沽虽然比不上京城,但也还算繁华,值得一看。”游诽把唇印在她的手指上,语气里有隐忍的心疼,“对不起,是我逼你要做面条的。你说得对,我们这样的人,原没有必要下厨房。”
探春倒不好意思了:“其实,也是我自己想做……我觉得大厨的刀功很好看,所以想学两招日后唬人来着。”
“那是真刀”游诽没好气地瞪她,“你以为厨房的活儿那么好干?就是我,拿刀拿得算是习惯了的,也不免被划伤,何况是你”
探春哭笑不得,这两者,应该不具有可比性吧?张飞的大刀舞得再好,你能让他去切榨菜丝吗?
两人换上了常服,探春看虽是布料和做工不错,但从颜色到式样,都极其平常,等闲不会惹人注目,对侍书嘉许地点了点头。
“这是翠墨前两天赶出来的呢说是王子穿这个颜色,特别好看。”侍书指着游诽身上的那件雨过天青色的外袍笑道。
探春有点不悦:“他本来就长得够好看的了,还要更好看做什么他那个人啊,简直就是专门用来打击我们女子的。”
鸳鸯和侍书愣了愣,笑作一团。翠墨忍笑道:“早知道,我就不给王子做新衣了。就拿着王妃的常衣改一改……”
这一次,连探春都忍不住捧腹笑了。想像着游诽穿着女装的样子,倒是有点神往啊。以后有机会,无论如何得让他试试,不知道装扮出来,会是怎么样的倾国倾城。
游诽走出去了一段路,和探春说话没听到回应,正诧异回头,却见主仆四人已是笑作了一团。后面的小沐和半夏当归,正一脸的莫名其妙。
“笑什么?”游诽茫然,低头看了看自己新上身的衣服,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同。难道是他平常穿着锦衣习惯了,偶然穿件常服,就有这么可笑吗?
“没有没有,我们没有笑你。”探春急走两步,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辩解,一边讨好地挽住了他的胳膊。忽然觉得不对,这可不是她以前的时代,急忙松开手。
谁知游诽却反握住了她,心满意足之下,也不去追究主仆四人笑得花枝乱颤的原因,反倒是得意地扬起了嘴角。她们还当真以为自己不知道在编排着什么吗?他不过是发现了一个规律,每当探春心虚的时候,才会主动示好。所以,这个特性,可以好好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