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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 第04章 询问笔录(第2页)

她被安排到审讯室指定椅子,她坐椅子位置,正好面对审讯桌和液晶电脑背面。

杨警官用手指审讯室办公桌前椅子,冷冰冰地说:”坐。“

乔伊念无奈坐在他们面前唯一一把椅子上。

审讯室内空空如也,这把椅子,她在电视上看过警察审讯罪犯时电视画面,这情景和电视审讯室没任何差别。

墙上没任何文字,没电视画面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八个大字。

唯独不同的是,乔伊念坐审讯室椅子,那把椅子扶手上的横杠打开,没有把她锁在里面。

想她是柔弱女子,审讯室两名警察身强体壮,根本不必要对她实施严格看管。

实际上,警察也知道,就算她违法,不过是一般行政违法,不是刑事犯罪。

自从自己被这两名警察带进警局,乔伊念心里的滋味,如五味杂陈翻滚,很不好受,觉得自己怎么可能违法。

这辈子她也不会做违法事,可事实不是这样,她现在坐在这里接受讯问,警察冷冰冰的问话和态度,表明她就是违法乱纪分子。

如果正常做笔录,不可能坐在这把椅子上。

后来她知道这两名警察名字,那是问讯完毕,警察让她在讯问笔录上签名,她看见警察名字,一个叫杨文才,一个叫李志强。

翻开询问笔录,上面记载清清楚楚:

时间2020年6月9日10时35分至11时25分

询问地点:龙海县公安局

询问人(签名):杨文才、李志强

工作单位:龙海县公安局

记录人(签名):李志强

被询问人:姓名乔伊念,性别女、然后是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被询问人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口头传唤被询问人6月9日10时28分到达,6月9日11时28分离开,本人签名确认:签名捺上食指红印

下面有一行小字:

(1。询问时,人民警察要告知被询问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要询问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违法嫌疑人家庭主要成分、工作单位、文化程度等情况,询问外国违法犯罪嫌疑人时,还应当问明其国籍、出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签证种类、入境时间和事由等有关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在华关系人等情况,3。询问笔录末尾应当有被询问人,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并签名或者捺指印,注明日期,4。可附件,并标明页码。)

她知道这两名警察名字,但她分辨不出哪个叫杨文才,哪个叫李志强。

后来她知道,记录询问笔录矮个警察他叫李志强,审问人高个警察叫杨文才。

她本来可以问问,但她没心情去问,如果冒失去问,好像也不礼貌。

乔伊念知道,她问不问,没有什么意义。

审讯记录正式开始,问话很简单,没那么复杂,乔伊念上诉龙海人民法院,公安局把审讯记录复印件通过法院给他们一份。

我们记录以询问笔录为准,不管怎样,警察补充记录很详细。

问:我们是龙海县公安局民警(出示人民警察证),现依法向你询问有关问题,你要如实回答,诬告或者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

答:我听明白了。

问:你叫什么名字?

答:我叫乔伊念。

被询问人:签名捺红色印泥手印

第一页共7页这上面也要捺上手印,这一页纸一共捺了3个指印,民警让你按哪你就按哪,这是让你无法反悔的材料坐实。

问:你个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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