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走了,我总得再找个吉他手吧。”
“你的人选是斯图尔特?”
詹姆斯特别自然地点点头,好像这就是件普普通通的事情一样。
他甚至还有闲工夫从自家经纪人口袋里掏了根烟出来,低头点燃。
埃布尔深吸一口气,一时间大脑都有点儿混乱。
毕竟,哪怕两个人私底下多么交好,在之前那场波及到全国范围的英伦大战中,两个人就是敌人,而且,那种敌对关系被炒作地几乎不可调和,简直象是足球界的德比一样,所以,歌迷们看到这两个人凑一起的感觉,大概类似于球迷们看到利物浦和曼联在足球场上不在你死我活,而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了。
“多么大的噱头!如果运用好了,哪怕兰斯退出行星,也一样能搞个大新闻。”
习惯于商业运作的埃布尔又有点儿激动了。
如果说世界上最不希望行星乐队没落、解散的人大概就是他了。
哪怕他现在手底下签了很多赚钱的艺人,有唱歌好听的,有跳舞好看的,有长得好看又听话的,可最让他挂心地始终是这支曾真正付出过心血的乐队,是某个总惹事、时而贴心又时而糟心,但一直都符合他全部sex幻想的绿眼睛小恶魔,可惜,他和兰斯……
等等,兰斯退出了。
他突然从激动中回神,悄悄地打量起了詹姆斯。
早就脱离少年形态的金发主唱懒洋洋地坐着,叼着烟的姿势一如既往地痞气十足,看起来十分难搞和难以接近,可一笑起来,绿眼睛神采飞扬,小虎牙也平添几分可爱,但可爱只是表象,内在本质是个混蛋,尤其……明明都是个成年男人了,可半点儿成熟也没有,始终有着孩子一样随心所欲的坏脾气。
在很久以前,作为经纪人的埃布尔就注意到了吉米和兰斯过于亲密的举止。
因为这两人很多时候几乎不加遮掩。
这事一度让他死心。
毕竟,兰斯和吉米志同道合、年龄相当,又才华横溢,不管从哪方面来讲,他都没什么优势。
可现在,想到兰斯和吉米的争吵、退出……
他那颗本来死寂的心又一次跳动起来,不禁犹犹豫豫地喊了一声:“吉米?”
詹姆斯叼着烟,含糊地问了一句:“什么?”
“你和兰斯既然闹翻了……额,要不要,要不要考虑下……我。”
埃布尔把这句话说得吞吞吐吐,七拐八弯,还做好了对方听不懂的准备。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
詹姆斯了然地望着他,回答地却干脆利落:“不骗你,我和兰斯没分手。”
埃布尔尴尬几秒后,迅速地撤退了。
但在离去之前,这个尽职尽责,或者说看着这群‘孩子’一步步长大又成功的男人,还是颇有风度地指了指那支单曲的样带,强颜欢笑地提醒了一句:“既然,既然你们没分手,就,就少说点儿伤人心的话吧。”
詹姆斯没回答。
他咬着烟头,金发垂在额角,脸上流露出一抹不太高兴的神色。
很多年后,埃布尔在自己的回忆录里,高度赞扬地写:[很多人都认为吉米傻,可那只是错觉。由于阅读障碍的缘故,他早年确实没读过什么书。但他非常聪明,有一种洞察世事的精明,可难得的是,他从不故作聪明。]
[……他平时看似什么都不在乎,还有点儿粗鲁,可实际上是个很体贴的人。所以,他很可能是很早以前就发现了我的感情,却从来没有说出来过,这避免了我的难堪。等到我忍耐不住地提出时,他又一点儿都不拖沓地直接给出拒绝答案,看似有点儿残忍,却也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吉米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善良、真诚又坦率,如果和他在一起,安全感一定会非常强。]
然而,好笑的是……
后来,詹姆斯在日记里是这么写的:[埃布尔喜欢我这件事,我发现得挺晚。可发现后,想了想,对我也没啥坏处。埃布尔把我照顾得挺好,纵容我胡作非为,还收集了很多好喝又贵的酒给我,所以,我决定装不知道地享受每一天。不过,他今天居然和我直接说出来,那就只能拒绝了。]
最后,他尽显混蛋本色,充满遗憾地写了一句结语:
[上次应该多拿两瓶的,我大概以后都喝不上那些酒了。]
但不管两个人对这段‘单相思’的看法有什么异同,起码心底深处有一点儿认知是一样的。
那就是:我们不合适。
身处音乐行业,但更擅长商业运作,本质非常现实的埃布尔;
和视音乐为生命必需品,认为商业应该为音乐让路,骨子里是个浪漫主义的詹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