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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第1页)

丁薇的行李很简单,一个中号的皮箱,里面是一些她备课的资料,还有换洗的衣服。

“回去吧,”丁薇在昨夜就收拾好了所有的情绪,“明楼那边一定很忙,他需要你。”

“大嫂,一路平安——”阿诚想要说些什么,却不知要说什么,明明这应该只是一次寻常的离别,可他心中隐隐有一种感觉,感觉大嫂这一去,会不知何时能再见。

丁薇拍了拍阿诚的肩膀,轻声道:“victoire”

“victoire”

抗战必胜——这是最好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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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到北平需要将近两天的时间,丁薇到北平的时候,是一大早。清晨的北京比上海寒气重,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她忍不住紧了紧身上的大衣。

街角,已经有摆摊的小贩生起了袅袅炊烟。

喝了碗豆浆,驱赶身体的寒意,丁薇这才上了一辆黄包车:“去六国饭店。”

东交民巷的六国饭店,是由英国人于1900年建造的,是一座有四层楼房的高档酒店。各国公使、官员及上层人士常在此住宿、餐饮、娱乐,是北平形成达官贵人的聚会场所。因为其地理位置和资本属性,一些下台的军政要人也常常到这里来避难。

以丁薇的身份,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地方。

办理好入住,丁薇先睡了两个小时,稍微缓解了一路的劳累。快中午的时候,她把头发挽起来,她换了一身衣服,离开酒店。

她只拿了一个公文包,大部分行李都留在房间。锁门之前,她在窗台和门口的地毯上撒了一些带来的香灰。她是今天一早入住的,交代了前台她上午需要休息,理论上,不会有人进入她的房间——当然,仅仅是理论上。

丁薇换的是一身中山装。她身高原本就比一般女子高,挽着头发戴上帽子,并把帽沿往下压,足以在人潮中蒙混过关。

她知道大堂里一定有盯梢的人,但也正是因此,这一趟东中胡同,她必须得去。

从东交民巷出来,丁薇拦了辆黄包车,压低声音:“去马市大街。”

一副粗大的眼睛框架,挡住了丁薇与众不同的瞳孔颜色,她语言天赋好,话里带了点京片子的味道,连黄包车车夫都差点以为这是当地人。

丁薇在马市大街下车。

她没有急着走,而是在马市大街慢慢地走了一会,确认自己身后没有尾巴。

街角的胡同口,一阵凄婉哀伤的粤曲从一把残破的二胡中破茧而出,一个戴着墨镜的老人用一双略有颤抖的手熟练地拉着“下西歧”乐谱,他压着嘶哑的嗓子,轻声哼唱着。

丁薇被二胡声吸引,驻足听了一小段,走到胡同口,掏出几枚银元放进老人搁在身边的陶瓷碗里。

“娥眉且作英雄去,莫谓红颜责任轻,起救危亡,当令同胞钦敬。光荣何价卿知否,看来不止值连城,洒将热血亦要把国运重兴。”

这几句,丁薇是用粤语唱的,正好接上了曲子。

硬币落碗,老人的气势足了几分,二胡的声音更加凄惨:“娇听罢,色舞眉飞,愿改初衷,决把襟怀抱定。”

一句过后,老人又回到之前含糊不清的哼唱里。

丁薇笑了笑,起身往巷子里走,依稀还伴着二胡的声音。

拐了几道巷子,丁薇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东中胡同二号。

她轻叩院门,三长两短。

前来开门的是张月印,见到丁薇,不免有些意外。

这不是约定中的拜访——可以说,丁薇的出现太突然,突然到令他起疑。

丁薇察觉到了他的戒心,毫不意外,这次拜访,说来是她鲁莽了,可事情紧迫,已经容不得她慢慢来。

张月印没有邀请她进入里屋,只是在大堂请她坐下:“是有什么紧急情况吗?”

“是。”丁薇没有多少时间,她长话短说,“司徒雷登已经被日本人抓捕了。”

张月印眉头紧蹙,他身在北平,却并未听说,可见消息已经被日本人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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