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没有喜欢过他的。只是经历的越多,随着年岁成长,她发现自己对他的只是喜欢。朋友之间的喜欢,仅此而已。所以在面对他的表白时,她无法拒绝。优秀到极致的男生,穿着白色衬衣,代表着所有青葱岁月里的光华和流彩,她害怕拒绝一杯说出口,就看到他失意的神情。不敢拒绝,但也不会同意。直到那天宋斯南将他打伤,他整个人倒在血泊里,毫无生气。往日总是笑着的脸,尽是苍白之色,宋之漫撕心裂肺的叫着他的名字,求着他醒来。可后来,直到他离开,她也没有想起过他。因为她知道,这所有的一切都因她而起。如果没有她,那封嗣还会是那个白衣少年,顶着全市第一的名号去国内的高等学府上课,而不是托着劳累的身体去国外就医。她是罪人。她知道。所以这些年,她都不敢面对他。宋之漫的眼前已经一片模糊,隔着眼前的一片雾气,她看他。十年了。他还是那么的温文尔雅,穿着白色的衬衣,套着藏青色的针织开衫,长身如玉的站在她的面前,微微的笑着。宋之漫狠狠的眨了下眼,确定面前的人是他之后,擦干眼泪,对他笑。“阿嗣,你回来了。”“嗯,我回来了。”封嗣笑。他张开手,对她示意:“抱一下?”宋之漫笑着摇头,向前走了几步,朝他伸手。封嗣对她挑眉。她往后转,指了指篮球场,说:“他在那儿,不方便。”果然,话一说完,宋之漫就看到封嗣的神情僵硬了一下,却也只是一下而已。他在年少时都已自如的收敛住自己的神色,何况是现在。封嗣快速的整理好神情,遗憾的放下手,伸出右手,回握住她的。紧紧的握住,不放。宋之漫看着那交握的手,他不放,她收不回。索性不收。她说:“阿嗣,我很开心你能回来。”“我也是。”“之前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打了,”他顿了下,“你拒接了。”宋之漫愣了几秒,她没有看到自己的手机上有任何的未接来电,而他又不可能骗自己。那么哪里出错了?场上又是一片叫好声。一群学生在一旁喊着:“宋少加油!宋少加油!”她恍然大悟。“宋小四挂的。”她的视线从两只握着的手中移到他的脸上,解释道:“回家的时候我坐他的车,他不让我在车上玩手机,我就索性睡觉了,大概是那个时候你给我打的电话。”封嗣专心的看着她。她的语气里,满是无奈,却又隐隐透露着一些欣喜。这么些年,容貌没有任何的改变,如果非要说变了的话,那就是,多了几分成熟与妩媚了。而在提起那个人的时候……眼底的笑意,掩盖不住。真的掩盖不住。令他嫉妒到发疯。他松手,她立马缩回。手心空了,那股温度好像还在,风一吹,便消失的了无踪迹。封嗣垂着眼,感叹:“你们两个,还是那么要好。”宋之漫笑笑,没说话。边上的余斯羽站了起来,走到他们边上,推了她一下,向她示意:“这位是?”余斯羽也是听说过封嗣的名字的,当初他们三个人的事,她也从王少鹏那里知道了些许。只是当封嗣出现在她面前时,还是有那么点的惊艳。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书香气息,又带着点商人的味道,说话时给人的感觉又很舒服。她想了很久,才想到一个词配他。——儒雅。宋之漫介绍:“封嗣。阿嗣,这位是我朋友,叫余斯羽。”封嗣对余斯羽点了下头:“你好。”余斯羽对他笑了一下:“你好。”余斯羽又问了几个问题,得到他的答复的时候,心里又是一番感叹:到底是进退有度啊。余光中,她看到有人走过来。还是封嗣先开口的:“鹏少。”王少鹏在那边坐了一会儿,回头的时候竟然看到这儿多了一个人,身材样貌像极了封嗣,他讶异,马上走了过来。王少鹏朝他伸手:“好久不见。”封嗣回握:“别来无恙啊,老同学。”“别来无恙。”王少鹏重复了遍这四个字,轻笑出声。能有什么别来无恙的,他的出现,就已经是“恙”了。四个人站在一起,王少鹏客气有礼的和封嗣聊天,封嗣同样是周到的回答。滴水不漏、毫无破绽。王少鹏感叹:“之前听到很多人说,封氏的小封总青年才俊、年少有为,今天见到,果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