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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 104 章(第1页)

有时候博瑞安会迷恋一种纯真,大概是出于这种纯白事物和他的极度相似性,他对这类东西很有收藏的欲望。他的神殿是以纯白为主的,装饰、摆设和神袍也都是纯白色。

但博瑞安在遇到宋稣之前,还从来没对人产生过这种想法。

实际上,博瑞安也很少实施过心里的欲望,因为作为光明神,他的喜爱并不具有独占欲,如果他喜欢一束花,他会更乐意让这束花留在原本的、适合的地方。

可……宋稣不同,他身为光明神的信徒,却被黑暗神藏了起来,这不是适合他的环境。

于是博瑞安用惯有的神明那种高高在上的腔调说:“你在这里习惯吗,如果你许愿的话,我能帮你离开这里。”

“你不适合居住在这种阴暗潮湿的地方。”

也许在光明神殿就很不错,他会很乐意每天都见到这位小信徒。

或者说,博瑞安在看见宋稣的第一眼,就想把他揣进兜里带走了,而且,对博瑞安而言,如果他真的想把宋稣带走,其实也真的就这么简单。

像宋稣这样可爱娇弱的人类,住在霍德尔家里,绝对无法受到精心照料的,与其如此,不如被他带走。

一边想着,博瑞安跟着宋稣进了古堡,让他再次感到惊讶的是,古堡里维持了几千年的装潢竟然被改变了,而这些都带着人界的气息,该不会也与宋稣有关吧?

看来宋稣在黑暗神这里的遭遇,似乎并没有他想象的那样艰难。

宋稣以为自己先前惹恼了他,所以这会儿待他格外有耐心,“不用麻烦,其实我在哪里都可以的。”

宋稣转头让小恶魔给博瑞安呈上点心和饮品。

原先这些小恶魔是不屑于宋稣的,他们以强者为尊,怎么会听令于一个弱小的人类呢?

但霍德尔发现了他们对宋稣的懈怠后,就惩戒了其中一个小恶魔,杀鸡儆猴,专门给宋稣做了一番脸面,自那以后,大家就变得对宋稣规规矩矩,唯命是从了。

而宋稣一开始虽不习惯,但无奈这些小恶魔非要把自己当成奴仆,把宋稣当成主子侍奉,无论宋稣怎么劝说都没有,久而久之,他也只好听之任之了。

博瑞安被宋稣一副主人做派的安排着坐下,而后奇怪的看着这些小恶魔们,仿佛是第一次认识它们。谁能想到,在外面嚣张跋扈的恶魔们,竟然会对一个人类如此卑躬屈膝?

宋稣自然而然的在博瑞安对面坐下,笑道:“怎么一直看着我?……我住在这里真的就很好了,而且,这里比我之前的家要好多了。”

他之前那个家,根本不能称之为家,那么大一栋房子,而他居然只能居住在连佣人房都不如的阁楼里。

压下那些不堪的记忆,宋稣见一个恶魔偷偷对博瑞安龇牙咧嘴的扮鬼脸,便不安的抬眸打量了一眼博瑞安。他知道这人阴晴不定,因为他先前就见过这人当着他的面处死了一个惹恼他的恶魔。

博瑞安神色是惯常的温柔,瞧不出喜怒。可这种神情在宋稣看来就是正在压抑怒气。

宋稣不希望他此刻动怒,免得牵连自己,便故作生气的骂了小恶魔几句,最后才说:“你下去吧,以后不要这样不恭敬了。”

那小恶魔被宋稣训了一顿,飞快的退出去,开始联络霍德尔,“大人,光明神来了,那个人类还对光明神献殷勤呢,您还不回来管管?”

谁都知道,光明神和黑暗神可是向来不对付的对头,这人类居然对霍德尔的对头如此殷勤,要是被霍德尔看见,肯定会恼了他,这人类只怕是死到临头了。

它们可乐意看宋稣倒霉了,所以告状什么的也是手到擒来。

这也不怪宋稣不讨人喜欢,毕竟它们崇拜绝对实力,自然看不惯主人霍德尔被宋稣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拿捏,还不敢回家了。加之宋稣一贯信奉光明神,身上自然有光明神的神辉,与恶魔们的磁场格格不入,他们也实在对光明神辉喜爱不起来。

宋稣转而朝霍德尔说:“别和它们一般计较。”

这一切看在博瑞安眼里,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博瑞安看宋稣的目光已然变了。

如果说一开始他还认为宋稣是被迫住在这里,那现在博瑞安已经完全推翻了这个想法。

傲慢如黑暗神霍德尔,他不会容许有人在他们领域如此主人做派,不但让他们端茶倒水,还能随意打骂他们……正如一山不容二虎,而宋稣看起来又绝不是那种能与霍德尔相匹敌的人,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可能性了……

宋稣,大概是霍德尔的情人。

而这个小情人,竟然是他博瑞安的信徒。

博瑞安不动声色的将视线黏在宋稣身上,这种略显龌龊的想法竟然令他感到愉悦。

……

霍德尔在看见小恶魔发来的那条信息的时候,正在进行他的日常工作——收割灵魂。

这些天,俨然成了工作狂的霍德尔,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足足一年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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