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巫不解地回头,却发现伙伴步步似乎有点不一样:“你怎么了?”它问,扑腾着想从他爪子下出来。
姜遗光却把爪子按得更紧:“我让你看着的人去哪里了?”
小巫嗷呜嗷呜叫起来:“族里说你的人宠有用,要带走,我拦不住。”
他还想伸爪子去薅那些草,被狠狠打下,姜遗光的语气比平常更森冷些:“怎么会突然要我的人宠?那个人宠明明是我买回来的?”
小巫委屈:“我也不知道啊。”
“带走多久了?往哪个方向去了?”
小巫委委屈屈地给他指了一条路,就见姜遗光转身飞奔而去。
他既然跑了,这草料就该归我吧?
小巫眼珠一转,抱起草料就往自个儿住处跑去。
姜遗光没在意自己的草料去了什么地方,他往小狼指的方向跑去,沿途嗅到了黎恪的气息,跑得更快,一路上经过的狼群有些已经知道了怎么回事,皆不敢和他说话。
他绕着族群这片地跑了大半圈,气味一直到另一个出口离开处,而后,消散在森林中。
地上有浅浅的一滩血,姜遗光走过去,闻了闻,确实是黎恪的血。
他又继续闻,却怎么也找不到方向,森林的风把黎恪身上的味道完全吹散,连血腥味都再闻不出来。
天暗下来,他一双绿眼睛在黑夜里发光,尽管从前他也能夜间视物,却从未有过今日这样夜中景物纤毫毕现的观感。
姜遗光嗅了半天,转回身,跑回族里。
他看上去安静极了,什么话也没说,回去就趴在窝里睡觉,连小巫带走了他的草料都不计较,这让族群中的几匹狼略微安心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狼族的领地就乱套了。
原因无他,昨天夜里,竟有七八匹狼被咬断了喉咙,谁也不知是谁做的,但……这些狼,无一不是昨天参与了带走人宠一事。
答案呼之欲出。
狼的报复心极强,不论放在什么时候都一样。
“步步!!”狼王怒吼起来。
群狼此起彼伏哀嚎,一条又一条如箭般向步步住的方向奔去。
它们虽是野兽,却也懂得什么叫族群。为了一个人宠,步步就做出这种事,这样的狼,它们必须把它赶出去!
一群又一群狼聚集在步步的洞穴外,那只幼狼却毫不在意,慢慢从洞穴里出来,冷淡地环视一圈,唇角和爪子上都还沾着已凝固的血,没来得及洗干净。
“找我?”姜遗光问道。
“当然找你,昨晚死了八个兄弟,是不是你干的?”离他最近的狼吼道。
姜遗光道:“是我,怎么了?”
“你还敢问?你杀了这么多弟兄,你想做什么?”
姜遗光平静道:“是它们先趁我不在,抢了我的人宠。”
“狼族群里本来就不许养人宠!”
“一个人宠而已!你就要杀死兄弟们?”
“步步,你是狼,不是人,一个人宠怎么了?反正也是快病死的。”
“你是狼群里长大的,要不是我们,你根本活不下来……”
一群狼围着他低吼、怒骂,或是语重心长劝诫,姜遗光不为所动。那些狼也没有主动出击,它们要等狼王发落。
狼王就在狼群外,刻意没有出现。
步步才多大,就能做到这个地步,将来和狮虎群争地时,想来能为族群得到更多领地。
但它太不驯了。
一匹只会把爪子和牙对准自己族群的狼,还不如废物。
它本想看看,步步会不会悔过。可现在看来……它根本毫无悔改之心。
它终于从石块上跳下来,缓缓走进狼群中。其余群狼纷纷让开一条道,让它站在姜遗光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