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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在离开韦恩庄园后,又一次路过了哥谭大街上的花店。
昨天晚上他除了买花外,他还和马龙聊了许多,从他店里的花都异常香开始,到“布鲁斯·韦恩”结束——这在哥谭是个万能的话题,当你遇上糟糕的事时说句“如果韦恩还在就不会这样了”,周围人就会立马加入进你的话题中,不过对的上观点还好,对不上观点就要上升至拳脚了,哥谭人在某些时候还是很简单直接的。
好在他和马龙意外聊得挺来,就像阔别已久的挚友一样。在聊天的那短短一个小时里,克拉克无数次想为什么自己没早点认识马龙这个人呢?想远一些,如果能在大学时就遇到他,那他们现在估计早就能发展成心灵之友了吧!
星城人、单身,来哥谭闯荡还不过两周。其实一般人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想不开跑到哥谭来闯荡,不过介于他原来的生活环境,不过也就是从一个糟糕的地方往另一个糟糕的地方转移而已。
“不知道有没有人说起过,你长得很像——”
在马龙专心包花的时候,克拉克试着和他搭话。
“‘布鲁斯·韦恩’是吧?很多哥谭人都这么说。”
马龙似乎不是很擅长精细的活计,丝带长度剪得不够不说,打的蝴蝶结还不对称。不过他对材料还是很大方的,第一次包得不行,就拆了重新剪一根,然后重蹈覆辙。
看着马龙这么一个肩宽腰细的大男人奋斗于花束上的样子,克拉克安慰道:“没事我不急的,你可以慢慢来。”
“当然,这次一定能行。”马龙瞥了他一眼,露出了一个与心情似乎不怎么相配的爽朗笑容。
“你看上去是个新手?”
“当然,要不然你就不会在这个时间段还能买到花了。”
这一回的蝴蝶结似乎让马龙很满意,于是他又打算用一根蕾丝带子作为添头加在了淡绿色丝带的外层。
“恕我直言,如果是送女朋友的话,我觉得菊花可不是什么好选择。”
白玫瑰配白菊这搭配确实奇怪到足以让人问出声来了。也怪一开始克拉克没说清楚,就直接要了四种白色的花,而这家花店白色的花加上白菊才能凑上四种——不过,这种事不该是在包装前就反复确认好的吗?为什么他们俩一个都没注意到呢?
是被人迷了眼,还是被花香弄昏了头呢?
“不,我还是单身,这个是我带去扫墓用的。”克拉克拿着应付的零钱解释道,“我是个记者,明天要去韦恩宅采访,想顺便祭拜一下韦恩先生。你过几天就能在星球日报上看到我的报道了。”
马龙点点头接过钱,也没有数,就直接放进了抽屉里。
“哦,好家伙,原来你是来我这儿推广的。那你是怎么看他的?”
“你说韦恩先生?他是个很好的人,哥谭的救世主,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天生的领袖,可惜去世得太早了,要不然他的作为不止当今如此。”
平心而论,克拉克对“布鲁斯·韦恩”的看法与大多数人一样,是平和又正面的。
“不是这种浮于表面的评论,你知道的,我长得和他很像,但我从没见过他,所以想从像你这样见过他的人那里了解一点他本来的样子。当是为了满足一点我小小的好奇心,你大可以再主观一点评价他。”
布鲁斯想得其实很简单,既然报纸上有报道过正义联盟的内容,超人的普通人身份“克拉克”又有资格去庄园里采访,那他们不说很熟悉,应该也是打过照面、聊过天的程度。他这个宇宙看起来非常和平,所以他来了两个星期,反而不-->>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