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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第12页)

“去病,你看见的那头熊在哪?走,去猎了它,朕抄了食谱回来,让人做新食谱里的熊掌给你尝尝。”

刘彻意气风发,李世民也精神奕奕,一个想的是他生了个儿子虽然荒唐,却有搏熊之力,自是他这个做老子的遗传;一个想的是自己当了皇帝打猎时遇到野猪冲到面前,还一剑斩杀了它,显然雄风不减青壮之时。

“我这么厉害,猎一头熊还不是小意思!”

霍去病也不懂为什么两个人突然同时一脸的得意洋洋意气风发,总而言之他也被调动起来了,举起自己的弓跟着呼喝,带他们去自己看见熊的地方围猎去也。

而这个时候,赵常的族弟赵丰,没有再陪同赵常上任,独自在武学排队等待考核,心中充满了渴望。

前番在科举中选了兵法并考中的学子,已经进入了武学。现在考的就是他们这些没怎么读过书,但有一身武艺和力气的汉子,还得粗通文墨才行。

他一直留在长安,看到了汉军得胜而过的威武,听到了无数斩首得功得到封赏的故事,也听说了主将卫青从牧羊少年到公主骑奴,再到得陛下赏识一步步立功至今的传奇。

身为边郡男儿,赵丰的血热了。他已经暗暗下了决心,若是今年不成,他便去投军。族兄那位叫魏商的朋友说,大汉与匈奴必有真正的大战,大汉已经起势,誓雪百年之耻。他赵丰堂堂男儿,又怎么能错过这样的机会。

又怎么能错过,这样封妻荫子的机遇!

只是投军从小卒做起毕竟风险太大,今天有了新任了官职的族兄保举,只要能考进武学,学成后入军至少也能做个曲候,手下两百人。看着似乎也不是高职,但存活下来并立功的机会就大多了。

他要随卫将军出塞,驱匈奴,夺回汉地,立不朽之功,最终载誉回乡光宗耀祖。能不能达成这样朴素愿望就看今日了。

他的族兄赵常与其好友魏商,则是已经在返乡的路上了。

两人春风得意,先回了一趟魏商家,赵常借钱先帮他把债还了,又请了乡人吃饭。里中大户陈太公也来了,言谈间有嫁女的意向。魏商却没接话,告诉大家他已经在与人说亲了。

这倒不是骗人,赵常有个亲妹妹,年纪与魏商相仿,只是命硬,两次定亲后未过门,未婚夫就死了。在汉代这也不是什么忌讳,人们觉得这是贵命,是死去的夫婿配不上她的缘故。

只是这样一来,自问命不够贵的人也不敢来提亲了,怕自己配不上而死。赵常又想给妹妹找个可靠的好人家,又怕魏商的命也不够贵重,犹犹豫豫地提起,魏商却坦然笑道:“我虽非贵命,却遇上了贵人相助,才能有今日,又怕什么妨碍。我家中父母已不在,若是兄长家人不嫌我鄙陋,我又哪里会不愿意呢。”

赵常十分高兴,与他更加亲近友善了。

他们这批考生的任职不同,他们自己不太看得明白,不过两人都是能得官就觉得天上掉馅饼正好砸中他们的心态,对此也没有深究。

其实是刘彻亲自挑选安排的结果。数算科的考生中,看着无传承而得高分的,显然有几分天赋,刘彻留他们在长安继续深造,若是对初中的内容也能自学完成得还可以,他就高薪养着他们,给他们看下载的视频课程,让他们做专业的学者。

这些人一时还看不出天赋究竟有多少,毕竟考试的内容还是比较简单的。可能只是小有天赋,能靠自学基本掌握初中水平的知识内容;也可能有像秦始皇那里的陈苇那样,吃透了初中课本,什么难题怪题都能解,在没有后续内容的情况下都懵里懵懂地自己往后硬推了。

反正现在都有用,哪怕是小有天赋,他同样愿意养着。

也不怕他们有渴慕荣华之心,刘彻私下里有所承诺,只要有所建树,他不会吝惜封侯的赏赐,哪怕这打破了军功封侯的国策。所以他没有公开言论,只待自己权威更盛,能完全控制朝堂的时候,再一步一步进行改革。

因为他现在已经看得明白了,这方面的突破与成就,最终也会反映在军事上。又谁能说,冲锋枪坦克不是一种军功,飞机大炮不是一种军功呢?若是有人能给他邱小姐和东风快递,那军功他能封十万户都不眨眼。

愿意去远方化外之地的话,封异姓王都可以,他绝对会为此力排众议。

而这些,还不是要靠这些人从材料到动力,一步一步解决才能做到嘛。

阻力再大,这个变法他也是一定要推行下去的。必须把科学的地位提升上来。至于对王朝的影响——嗨,他的直系后代到西汉末就完蛋了,两汉也不过四百年。迟早都是要完的,刘彻原本还有点奢望,等这次穿越在那边把史书完整地看了一遍,再把政治哲学相关捋了一遍之后,算是想开了一半。

根本不可能挽救。不发展生产力,就是治乱循环无法打断,王朝还是要完。发展生产力,新的阶级壮大,对皇权也是威胁。不过前者死得惨烈,后者说不定还能混到个君主立宪。提倡科学,率先在世界上推动科技发展而四处圈地造福本国本族后代的君主,更是会在史书上排名急升。

这么一来,在他这条时间线上,说不定他还能超越嬴政和自己的祖父文帝呢。

不,是肯定能超过。

千古一帝算什么,那必须得叫万古一帝才行。

权衡再三,刘彻终究没有抵得住这样的诱惑,决定干了。

而被他判断为天资普通的学子,也给了书让继续自学,而让他们去各处,办一些已经可以安排上日程的事了。

来自上谷郡的赵常便进入了刘彻的视线,让他回老家去,利用自家的人脉,给他养羊。

赵常的好友也不要做别的了,既然一起考中,那就一起去上谷郡吧。

棉花的种植才刚刚开始不久,八十个纺锤的纺纱机光是纺绵岂不是浪费了。

虽然历史上工业革命从棉纺织业开始,而不是发起国原本更发达的毛纺业,就是因为新机器不是特别适合毛纺。但是没关系,他现在是刚起步,差一点的东西也足够用了。

他们要回到边郡去,从汉人的地盘开始把羊毛纺织工业做起来,积累经验。待汉军大胜后,再带着老实下来的匈奴人一起养羊。

羊毛运到大汉,先用羊毛梳理机梳毛,然后在纺纱机上纺成线,最后织成毛衣,再贩往各地换来财富。匈奴人本来就养羊,大概不至于出现“羊吃人”,但是羊养多了,小部落还有骑马持弓来抢掠的凶悍之气吗?刘彻很有兴趣观察一下。

他不要自己大胜匈奴的赫赫武功没有配得上的后续,他要在自己手上就完成对草原的控制。

而对于魏商来说,他受命带来了会造机器的工匠,但他自己并非工匠。他要将这一系列工业布局完成。

天子告诉他们,大汉迟早要夺回河南地,让他先在上谷郡试手,并给接任者留下基础,以后收回河南地,就要叫他去那边做同样的事情,并且引诱匈奴人养羊卖羊毛给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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