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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你们要的尊重(第1页)

最近生病,得了肠炎,每天去WC找马桶大人报道几次,多的时候一天十几次,健康状况实在不佳。

据说这种病很难痊愈,需要慢慢疗养,这两天开始吃消炎药,腹痛频率倒是减低了,却没有中止。

也是这个时候,发现了《遇蛇》被人拷贝走,用替换工具,把文章里的“沈清轩”和“伊墨”这两个名字,换成了某些人心水的韩国明星的名字,其余的,一字未动,一字未改。

也就是说,那条老坏蛇变成了韩国人(或者是日本人),那书生那将军那傻子,也变成了韩国人(或日本人)——牛逼!

我对从事如此“伟大”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致敬,你们比我肠道里的细菌还要牛,肠道细菌也只是让我坐立不安,腹痛如绞体虚无力而已。

而你们,像寄生虫一样直接把我蚕食一空。

想象一下,在我大肠小肠盲肠直肠里的你们,多么伟大。

伟大到无耻!

我这话有人不爱听,我知道。

今儿已经有个姑娘,来找我理论过了,她坚决不认同我的“无耻论”,她说她们是无辜的,只是喜欢。

喜欢而已。

我喜欢你,我就把你从你爹妈手里抢走,改名换姓——姑娘,你会去告我的,你会告我是人贩子。

然后,姑娘你又说,你们并没有抢走我的文,只是改了主角名字而已,连作者名都没改——看看,多么无辜——我亲生的儿子变成了韩国人,变成了日本人,结果我依然是他的母亲——我是不是该给你们焚香跪拜,感谢你们依旧让我当这个杂种的母亲?!

耽美界里,是你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又一个杂种,你们还非常得意非常高兴,觉得自己很高尚。

甚至当面告诉我,你们很尊重我,一边委屈的指控,说我不尊重你们。

你们尊重我?好吧,你们尊重我。

因为你们尊重我,所以我的儿子变成了杂种;因为你们尊重我,所以你们说,改我的文是因为喜欢我的文。

你们还说,改成杂种后,传播更广;你们还说,如果我辱骂你们,我就将失去读者,将来没有人给我写长评。

那么,姑娘,请睁大你纯洁无辜的眼睛,看这里,看这个纯洁无辜的字:【滚!】——瞅清楚了吗?

这就是我能给你们的尊重。

自汉代起,明文律法,入户盗窃者主人可打死,无罪。

你们盗了我的文,没有知会。

你们拿走了我的文,换了名字传播,还是没有知会。

取而不告,视为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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