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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名叫路明非的衰小孩(第2页)

走廊里安安静静,下午的阳光从楼道尽头的窗户里照进来,暖洋洋地洒在他身上,走道里晾晒着纯白色的床单,窗外风吹着油绿的树叶摇曳,哗哗地响。

他靠在门上,听着门里的婶婶还在唠唠叨叨地抱怨,被门隔着,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儿。

又是春天了,路明非,高中三年级,将满十八岁。

他和叔叔婶婶一起住,有一个名叫路鸣泽的堂弟,就读于当地最有名私立高中,学费高昂,师尊严苛,豪车如流水,美女如流云。

还有三个月零四天他就得参加高考,这些天每个人见了他都谆谆教诲,告诉他末日就要到来,应该焕发斗志。

可压力越大,路明非越懒,除了打《奇幻战争》,就是躺在床上望着屋顶发呆。

作为一个没什么存在感的人,他的懒惰并不难理解。

路明非有六年多没见过爸妈了,好消息是据说他们都还活着,每半年还会写封信给他;

坏消息是每次来信,妈妈都遗憾地告诉他回国探望他的计划又要推迟,因为“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

他的爸妈都是考古专家,说是在忙一个大项目,结果一旦公布就会像斯文·赫定发现楼兰古城那样震惊世界。

上初中时,路明非很为爸妈自豪,读了很多考古方面的书,放学路上和同学津津乐道。

但他很快发现该自豪的是有爸妈开车来接的兄弟们。

放学之后,一帮同学吊儿郎当地并排往前走,占了几乎半条街的路面,后面就一次次响起汽车喇叭声,然后队伍中立刻有个兄弟收敛了摇摆的幅度,老老实实地钻进自家的车绝尘而去。

人一个个地少下去,最后往往只剩下路明非一个人,继续摇摆着向前。

兄弟们隔着车窗玻璃看出去,路明非的背影踢着石头自由自在地远去,非常地羡慕,羡慕他可以随便去哪儿,想逛商场逛商场,想买吃的买吃的,还能去打台球。

“路明非家里对他最好了,从来不管他。”

其实路明非一个人的时候不逛商场也不打台球。他在网吧里坐得发腻之后,就回家了。

进了楼却不进屋,从通往楼顶的铁栅栏里钻过去,坐在嗡嗡响的空调机边,眺望这个城市,直到太阳西下。

路明非觉得自家爸妈是男女超人,也许只有某一天他坐的飞机失事了,他们才会忽然出现在他面前,托着飞机平安落地。

若不是那样,他们始终在为世界忙碌,而不是为了他路明非。

超人爸妈当然可以用来吹嘘,可事实上跟不存在也没什么区别,路明非都快记不得爸妈的长相了,只有偶尔看小时候的全家福,才能勉强回忆起那一男一女,还有他家那栋外面爬满爬山虎的老楼。

叔叔婶婶更感兴趣的,是路明非爸妈定期从国外寄回来的钱。

托那笔钱的福,路明非可以上私立贵族高中,也是托那笔钱的福,叔叔婶婶能买一辆小排量的宝马,叔叔有钱买一些仿得很像的名牌货,婶婶有钱在麻将桌上输,还是托那笔钱的福,堂弟路鸣泽在学校里有了“泽太子”的绰号。

路鸣泽和路明非在同一所高中上学,不但成绩比他好,穿衣服也比他精致,而且只要有女孩一起吃饭就抢着付钱,叔叔婶婶还会穿得特别体面参加路鸣泽的家长会,让人感觉路鸣泽是个蜜罐里泡大的孩子。

如果不是因为路鸣泽身高160厘米,体重160斤,应该早都找到女朋友了。

而他路明非是也只是“路鸣泽的哥哥”。

路明非对此倒不介意,连爸妈都不在乎他,对叔叔婶婶还能有多高的要求!

路明非两手抄在裤兜里,耷拉脑袋看着地面,一路下楼,在便利店里买了婶婶要的东西,又溜达到书摊上,买了一本新出的《小说皇》。

婶婶觉得路鸣泽聪明,好读书,求上进,还特热爱文学,路鸣泽看《小说皇》在婶婶的嘴里也是“我们家鸣泽在学习”,每次《小说皇》出新一期婶婶都觉得中国青春文坛又有了动静,赶着路明非去买回来,让路鸣泽紧跟形势。

楼下报刊亭的大爷觉得路明非是个又忧郁又赖皮,还热爱文学,老来买《小说皇》,可从来不看,而是蹲在报刊亭边,把新一期的《家用电脑与游戏》白看完,然后扔回摊上,坦荡荡地评价说越来越不好看了,拍拍屁股走人。

路明非有点蔫儿坏。

路鸣泽经常说在我家里怎么怎么样,指挥路明非帮他干这个干那个,路明非每次都照做,然后他就蛮小人地访问路鸣泽那个秘密的QQ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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