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时这声妈,倒让乜墨卸下劲来,他不禁开始想,连林风其他的儿子都认了他了,就算自己和那个乜墨不是一个人,现在在林风身边的是自己,林风也说,他就是乜墨,那么有何不可。乜墨起身,走到林风身边,将他抱进怀里:“那我可要努力,好带着父亲离开这里了。”林风吸吸鼻子,终于放松下来,也回抱回去。没等到二人回应的王小飞依旧站在门边,看两人都抱在一起了,纠结着到底要不要直接出去,他刚试探着把门拉开一个缝,乜墨便看了过去。王小飞瞬间僵住。女体的她头发刚过肩膀,穿的衣服也依旧是现代打扮。乜墨道:“换个样子再下去吧。”王小飞又挪了回来。乜墨从储物袋里掏出三套女装,又用法术改了尺寸,三人分别换了。换好女装,依旧是一头披肩发的王小飞便飞一般地溜出了房间,青楼诶,他还从来没来过青楼呢。王小飞在墨镜里打开《绝星酷小子》。因为这是林风高一时写的,他笔下的王小飞年纪也不大,在《绝星酷小子》结局时,王小飞才刚满十八岁。王小飞又看了看文件时间,自言自语道:“都过去十年了,照这么算,我现在就是二十八岁,嘿嘿嘿,这青楼逛得,逛得。”安慰完自己,王小飞便乐呵呵的下了楼。房间里,乜墨正在给林风盘着头发。说是盘,不如说在玩林风的头发,他一缕一缕地梳着他的头发,笑道:“你现在已经习惯这头发了,当初为你蓄发的时候,你可骂得狠。”林风回头看他:“你想起来了?”乜墨摇摇头。“哦。”林风听到他这么说,也没什么反应,转回头继续看向镜子里的乜墨。这倒让乜墨有些好奇,他笑道:“你不问我怎么知道的?”林风撇撇嘴,道:“你可是我写出来的。”乜墨在书里,不惊人允许便探入别人识海的事情还少吗,这有什么好惊讶的,既然乜墨说了以前的事,便说明他已经探知过自己的记忆了。两人同时笑了笑,乜墨捏着林风的下巴,让他仰头,自己则俯身,两唇相印。正当乜墨想要加深这个吻的时候,王小飞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他看到两人正在接吻,原地跳了两跳,像地板烫脚似的,他转身出去,可在门口待了两秒,又再次进来:“爸,三弟来了!”已经和乜墨分开的林风:“……”他已经麻木了。甚至一时间想不起来他第三本小说写的什么。王小飞看着茫然的林风,顶着乜墨那张被打扰后的不爽脸,把墨镜取下来递给林风,林风戴上后,看了两眼,便把墨镜取下来还给了王小飞。此时他已经很淡定了,哪怕这本小说是《盛胥》。他缓缓拉住身旁乜墨的手,眼里闪烁着泪光,真诚地说:“乜墨,救命。”对祈昊景,他虽然怕,但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因为祈昊景的原型是他哥林翊,他一是怕二是烦,再来是噎。高二的时候他才多大,恶整出来的报复文,一想到里面的情节,哪怕他再讨厌他哥,也觉得臊得慌,那是对自己年少无知时干的蠢事的懊恼和尴尬。但《盛胥》,他是真的有点虚了。因为里面的男主,一开场就……自宫了。写这篇文时,林风已经高三毕业,那时候的他和家里矛盾很尖锐,也是他的叛逆最高峰,从《全释楠刃》之后,他的评论区就多了很多读者叫他太监。这些读者不是调侃,是真骂,他们一边被林风这种剑走偏锋的剧情深深吸引,一边又受不了林风总是胡写,以折磨笔下角色为乐。林风一开始没习惯被骂,还会和人吵,后来他懒得费手指跟那些人骂架,干脆开了一本文,里面的男主就是太监。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学会了用码字气读者。《盛胥》的男主就叫盛胥,名字也很好理解,就是肾虚。因为是为了取乐,盛胥一开始自宫的理由非常弱智,他九岁那年,母亲告诉他睫毛剪了可以长得更粗更长,她说这话时,旁边有邻里便逗乐他,说他把小叽叽切了,以后也能长得更长。盛胥便玩笑似的,拿剪刀自己给剪了。林风给他的设定是,盛胥虽然剪了,却十分重欲,还睚眦必报,整一个林平之和韦小宝合体。后来盛胥还真进宫当了太监,那时候正流行后宫文,盛胥一个重欲的真太监,格外受公主娘娘喜欢,但他却无可奈何。林风故意把内容写得香i艳,每次都看得读者抓心挠肝,可因为主角是个真资格的太监,再怎么香i艳,也没办法上本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