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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合集(第17页)

周二郎哈哈大笑,道:“魏伦,原来你同朕一样怕死。”

魏伦道:“是的,陛下,魏伦亦怕死,否则早就与永和帝同归于尽了,何至于一直熬到陛下出现。”

顿了顿,魏伦老脸一红道:“昨日臣以为自己难逃一死,左右是个死,不若死的有尊严些。”

叹了口气,周二郎道:“魏伦,今天你还能站在朕的面前,你不用感激我,你要感谢太子。”

“太子同朕说,真勇士敢于直面人生,有光在的地方就会阴影,总有一天,朕的光辉要普照大周的每一寸土地。”

周二郎缓缓从龙椅上站了起来,逆光里君王挺拔的身影威严肃穆,他道:“魏伦,你可愿与朕一同见证?”

魏伦心潮澎湃,声音里难掩激动和敬仰,他道:“陛下,老臣愿意,老臣亦相信,这盛世必定如陛下所愿。”

这一刻,魏伦彻底臣服,誓死效忠周二郎,愿为之肝脑涂地。

从刘永年到冯明恩,再到魏伦,这就是周二郎的魅力所在。

这也是周二郎逼着周锦钰杀兔子的原因,你可以不杀兔子,但你必须有杀它的勇气和力量来震慑它,否则它就敢骑到你头上去,欺软怕硬,乃人之天性也。

尤其是身为帝王,杀伐果断以及手腕必须要有。

一转眼,到了十月分,周二郎催促儿子回京的信件一封接着一封,给周锦钰下了最后通牒,再继续抗旨不遵,就亲自来绑了他回去。

其实周二郎最生气的不是儿子拖着不回京,出来半年他都允了,晚回些天又能如何,他是气周锦钰出来这么久竟然一点儿都不想家,也不想他。

每次给他写的信,字里行间都是儿子一路所见所闻的或悲或喜或茫然或激愤,彷佛是个人就能牵动儿子的情绪,唯有自己这个爹被彻底忘到了脑袋后。

周锦钰完全意会不到他爹的痛点。

他从小被二郎带在身边,出来了这么久,他怎么可能不想家,不想周二郎,只不过他都十七八岁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总不能在信里说,爹,我很想你吧。

这怎么说得出口嘛。

周锦钰就写信给周二郎说好话,请求过完秋收马上回京。

周二郎知道儿子有系统,明白孩子要求秋收回来,一定有他的道理,只得应允。

二郎看着霸道,可一旦父子之间的需求发生冲突,二郎不管自己有多不爽,总归还是优先考虑这件事对儿子是有利还是有弊端。

倘若有弊端,孩子的情绪重要还是这件事情本身重要。

十月初,小麦播种上以后,周锦钰终于回信告诉周二郎,他已经启程回京,周二郎激动不已。

在周锦钰到达安京城这日,二郎亲自率领文武百官以及宫廷仪仗队出城十里迎接太子回京。

理由是半年来太子微服出行体察民情,没有仪仗,沿途不建行宫,不惊动地方官府,更不惊扰当地百姓,靠一双脚丈量了中原的每一寸土地。

圣旨上的溢美之词,看得文武百官尴尬不已,知道太子很好很优秀,亦知道陛下爱子如命,可陛下您不觉得有点儿夸张太过了吗。

谁不知道太子体弱,又是如何被您小心翼翼娇养着长大,出去游山玩水就游山玩水,大伙儿都心知独明,默契不说陪着你唱戏就得了呗,您这简直是□□民意嘛。

还靠着一双脚丈量了中原的每一寸土地?

不愧是六元及第出身的爹,真会贴金呀。

算了,陛下自己都不尴尬,咱们有什么可尴尬的,走起!

周锦钰忙着的时候偶尔也会想周二郎,但念头一闪就过,如今踏上了征程,当真是归心似箭,他想家了。

一行人一路上快马加鞭,在官道上疾驰而来。

萧祐安不无担心道:“钰哥儿,马车跑太快会不会颠得你不舒服。”

周锦钰笑着摇摇头,“外公,我感觉自己现在非常好,并没有难受。”

“好孩子,来,喝口水。”萧祐安递了水囊过去,此一行,萧祐安当真对小外孙刮目相看,无论是学识谈吐,还是为人的品行,他不得不承认周二郎把孩子教得很好。

当然最主要还是因为外孙本来就是一块儿难得的璞玉。

周锦钰正喝着水,忽听驾车的侍卫禀报道:“太子殿下,前面陛下好像正率文武百官迎接您。”

“什么?!”周锦钰一口水差点儿没喷出来。

啊啊啊啊啊……

爹,您都不提前说一声征得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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