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僚一副“是男人,我都懂”的表情,安慰他道:“你就承认了吧,放心,春岳,我也是男人,我知道有时候是忍不住的,我不会嘲笑你的,而且我今日来,还为你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什么消息?”
同僚笑笑道,“我俩也共事多年了,我看你这个人虽然有时候有些懒散,但是为人还是不错的,正好我有一适龄婚配的妹子,不如我就当个媒人,撮合你和我妹子成了吧。”
“不不不,什么就撮合,不行!”李云卿连忙否认。
她又不是一个真的男人,到时候洞房花烛夜露馅了怎么办?要是叫他那妹子真的嫁了她,到时候欺君之罪可就不是砍她一个脑袋了,就连她这同僚的妹子也得受牵连啊。
同僚却不依,“怎么就不行了?我妹妹恬静又温柔,难道还配不上你?”
李云卿连忙推辞:“不不不,小姐花容月貌,是春岳不配,恐唐突了佳人啊。”
“这倒不是问题,”同僚笑道,“我已经问过我妹子的意见了,上次你去我家做客,她看见过你,对你的印象也不错,只要你点头,那你就是我的妹夫了!”
“哎呦,这不成的,不成的。”
李云卿脑袋都痛了,解释得口干舌燥,但是又不能告知他真实的原因,最后只能谎称身体抱恙,才终于把同僚给送走了。
但是她见同僚那意思,肯定是没有放弃的,以后他再上门来游说,可怎么办呦。
“小T,你说我要是能出去躲两天是不是就好了?”
“躲两天!”
“躲两天!”
别误会,她说的“小T”并不是指系统,而是她最近新养不久的一只牡丹鹦鹉。
羽毛颜色特别漂亮,性子也好,特别招人喜欢。
虽说鹦鹉能学舌,但是也要靠人教,她花了好些功夫才终于教会小T说话。
她倒是想要出去了,但是这世道可跟现代不一样,乱着呢,她可不敢随便出去。
李云卿拿起桌上的大锅巴“咔嘣”一声,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唯有美食不可辜负啊!”
她吃的是糯米锅巴,自己做的,将糯米浸泡好以后,加入盐、姜末等进行调味,再将其铺成薄薄的一层放入油锅里炸至金黄,等凉了,再在外面撒上一层用芝麻、辣椒面、孜然等调成的粉,口味上就跟现代卖的那种小零食没有什么区别了。
正常应该切成小块吃比较方便,但是她觉得那样不够过瘾,她就喜欢大块的,所以抱着整个一块在啃。
门口的小厮忽然跑过来禀报,“大人,于谦大人来了。”
李云卿一下来了精神,“快请快请!”
于谦才不会跟她催婚呢,终于能有体己的人来跟她说话了。
修长的人影走来,李云卿放下手里的大锅巴,欢快地打着招呼,“廷益你来啦!”
打完招呼之后她才发现,于谦不是自己来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俊朗的年轻人。
李云卿看这人长的眼熟,她想起来了,这不是兵部那位年轻的侍郎吗?
虽然大家都是每天早上一块去皇上那里受罪,哦,不是,是报道的同事,但是朝廷里的官员那么多,她不可能每个都熟。
不过像这个长得这么帅的,她不应该没有印象啊?难道是她平时只把注意花在和于谦说小话上了?
是的,就是因为她不仅喜欢自己摸鱼,有时候还要拉着于谦说小话,都导致于谦也好几次被牵连叫被御史给记名了。
李云卿在打量吴宁的时候,吴宁也在默默关注她。
李云卿皮肤白皙,身材瘦弱,长相清俊,他没少听人在背后说“李云卿就是个娘娘腔”之类的话。
他觉得这话说的过分了,李云卿虽然身材瘦弱,但是那眼睛却亮得很,眉眼也好看。
更何况自土木堡之战失败以后,李云卿就带领着天兵做了不少有益于大明的事情,这样的人精神远比外貌来的伟大,怎么能不叫人钦佩呢?
于谦是他的上司,也是他心目中最崇拜和尊敬的人,现在这样近距离地看见李云卿,他觉得她是和于大人一样的君子。
想到这里,他恭恭敬敬地躬身作揖,“李大人好,在下吴宁。”
李云卿连忙回礼,“吴大人好,下官李云卿。”
要知道吴宁虽然年轻,但可已经坐到了兵部侍郎的位置,兵部侍郎官从二品,比她这个五品官儿可是大多了,现在他这一拜,她可受不起。
吴宁送上来之前特意去东街点心铺子里买来的东西,“初次光临贵府,小小薄礼,请笑纳。”
吃的多了,李云卿一见那油包纸便知道是哪家店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