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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1页)

后来,他偶然得知周坤得了死精症,而这也是周坤把他接回去的原因。周坤不是独生子,商业头脑还行,本来不出意外,他会是周氏集团的下一个董事长,但如果他没有子嗣,老头子必不可能把公司交给他。周坤与其他几兄弟关系并不好,几乎是水火不容,如果周坤当不上董事长,等老头子一走,他绝对会被踢出周氏集团。而以他的挥霍钱的速度,如果不另谋他路,迟早会饿死。以周坤的商业头脑自然是可以另辟蹊径,但有一条捷径在面前,谁又愿意白手起家从头开始,况且还会受到其他人阻拦。只要其他人上位,动用周家的人的势力压制周坤,周坤是极有可能生意不成反而破产的。在了解了这些后,他就做出了一个选择——毁掉自己。因为他毁了,周坤也毁了。这也是为什么,他从来不怕死。他要是死了,周坤会跟他一起下地狱。如果不是为了亲眼看到周坤最后的下场,他就跟他妈一起去地下等着周坤了。这么多年以来,对于这个选择,他从来没有后悔过。但这一刻,他后悔了。要报复周坤,不是只有这一种办法。他只要证明给老爷子看,他绝对不会从商,周坤就不可能当上董事长。从前之所以会做出这么极端的选择,是因为除了报复周坤,他找不到任何活下去的意义,也烦透了这个世界。可现在,他发现这个世界也并非那么令人厌恶。比如,此刻眼前的人。“你呢?”他问她,“你以后什么打算。”渔歌回道,“我准备先冲一冲,看能不能考清华,等高考完就进国家队。”周溯一惊,“国家队?”“嗯嗯,国家队的教练找过我了,我跟他说好了,等高考结束就进队训练。”“拳击吗?”渔歌点头,“我不想一辈子靠打拳为生,还是想去读大学,学金融学建筑都可以。”这时,服务生端着菜过来了。渔歌赶紧抽出筷子摆好碗准备开动,对面的周溯却怔怔的一动不动,目光始终看着对面的渔歌,似乎是思索着什么。半晌,等服务生走后,他兀的笑了笑。“你笑什么?”周溯摇了摇头,“没什么。”“那吃饭吧。”“嗯。”吃完饭,走出餐馆,天已经开始黑了,只剩天边还有一抹灿烂而斑驳的晚霞。两人沿着江边的路往回走。香山别墅区很大,也有很多出口。周溯把渔歌带到他住的地方,渔歌就带他在周围转了一圈,告诉他从哪个出口出去最近,哪里有小卖部,那条路离江边最近,那条路又离后山的公园最近。“你怎么这么了解?”周溯问她。“刚来的时候经常迷路走到这边来,慢慢就熟悉了。”渔歌看了下时间,“现在还早,你还想去哪儿逛?”“去江边转转吧,凉快。”今天比昨天热了不少,周溯现在已经出了不少汗,胸前已经湿透了,被汗浸湿的衣服紧贴在皮肤上,能隐隐看到凸起的胸肌曲线。渔歌不小心瞄到了,脑子里瞬间蹦出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在食堂脱衣服的场景。那身材,啧啧!突然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的渔歌,赶紧甩了甩头,在心里默念着:人家把我当兄弟,我可不能馋别人身子。“走,我带你去沧浪桥,那边可凉快了。”渔歌带着周溯朝沧浪桥走。沧浪桥的另一边就是红枫别墅。周溯远远看到那座桥,突然想起陆宴之前说的,他住渔歌对面,他赶紧祈祷千万别再撞上陆宴。然而,人往往都是怕什么来什么——他们刚准备上桥,就看见桥上走过来一个熟悉的身影,手里牵着一条狗。周溯:……“哟,真巧,你们俩大晚上的跑来这儿干嘛?”陆宴率先跟他们打招呼。“周溯刚搬过来,我带他逛逛。”渔歌看着他手里牵的萨摩耶,“你来遛狗?”“嗯。”“它叫什么名字啊。”“千岁。”渔歌她很喜欢狗,尤其是大狗,小时候养父母也养了一条叫大头的大狗狗,小时候她很喜欢趴在大头的背上玩,再大一些就喜欢抱着它,把头埋进它脖间长长的毛毛里,那种感觉特别治愈。可惜,后来养父母出事,她就和大头分开了,也不知道大头现在怎么样了。沈家也养了一条狗,是只博美,但跟她一点也不亲,甚至看到她就会狂吠,上辈子她因此还难过了好久。“我可以摸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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