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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第1页)

作者有话要说:二十馀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这句出自陈与义的一首《临江仙》,大概是他这辈子写得最好的句子。再给我一杯人间天堂2我去和学校交涉,可是最终也没能推掉民众代表这件事,其实也知道不可能,既然是云天执意要见我,就不可能。我提议让黄淙和我一起去,他并不愿意,学校也不给他假,有一个人在路上陪着我,就是金爱萱,我的课全部推后,她本来还有别的课程,但是她说要回家,也没人敢反对,痛痛快快给她假条。“后天就开始开会,开一个星期就回来了,你呢,快去快回,这季节小心你腿上的伤复发,对,带着止疼药,感冒药也带着吧,以防万一,在外面吃饭也要多注意,京城比这边冷,再多带两件衣服,别太累了,不要逞强,累了就歇歇,开会这种事情,没什么新鲜,用不着天天去!”黄淙唠唠叨叨的替我整理着行李,“明天的车票你装哪儿了?爱萱那孩子是早晨来家里找你吗?”“为什么不陪我去呢?”我不回答他的问题。“京城那个地方,又不是没去过!你到了那边,该见谁见谁,什么都别怕!”他的弦外之音,听起来有一点苦涩。我望着他,突然说:“黄淙,谢谢你!”二十二年每天都想说的话,终于说出了口。他一愣,盯着我问:“你还回来吧?”“当然了,你想什么呢?”我笑出来。“我这辈子算是赚了,花着老婆的钱,住着老婆的房子,居然你还对我说谢谢!”他开玩笑一样,“我看东西差不多了,你自己再看看,我去拿一件东西,你拿着送给朋友之类。”“不用了,那些人用不着。”我应着,心里还是别扭了一下,他非常偶尔会说到钱的问题,开玩笑一样,但我以为他是在乎的,怎么可能不在乎,于是他越是这样开玩笑,我越是觉得歉疚。“怎么用不着?礼多人不怪!是个意思。”他说着出门进东厢房去,再进来,手里拿着一只青铜爵,是他自己非常喜欢的一样东西。这一晚睡得并不好,自从换了这个环境,我就没有太多回忆的可能,二十二年,再没踏回京城一步,这样平静的生活,让我难以相信,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这十年的时间是属于我的,那些在刀口上行走的日子,真的是我度过的,那些人真的在生命里面出现过,又消失了。我诚然已经到了可以平静面对一些的年纪,可是它们之于我,是不回忆的回忆,竟和幻觉差不多。但是,我要回去,这个概念让自己一惊,竟然不是去,而是回,仿佛这许多年只是放逐,那里才是我真正的归属。又要回去,面对那些人,他们真实地存在着,就如同曾经在我生命中发生的一切,他们将再次对我产生影响,而我仍然不能知道,下一步要面对的将是什么。火车一路向前,对面的金爱萱笑着给我讲她自己的笑话,她没有特殊出身的女孩子身上的娇气——虽则孩子气重了一点,但不怕吃苦,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她妈妈不肯娇惯她爸爸又没时间管她,确实,难得她家里放她出来读研究生,还让她坐火车跑来跑去,那个阶层的人里面,怕是没几个人家这样做。这孩子嘻嘻哈哈的,头脑却也非常清楚,上课的时候谁也没有她反应快悟性高,她是金凯和云影的完美结合,取得两个人的优点。我突然非常希望我是看着她长大的,是个可爱的女孩子,我会非常喜欢她,一定是的……“老师,昨天我妈妈打电话来,说她派了车到车站接我们,今天晚上你就在我家吃饭。”她甜甜的声音打断了我。“啊?太麻烦了把?我还是去宾馆吧,明天就开始开会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没想过要这么快就面对这些人,或者,我希望先见到云天。“老师,就来嘛,不麻烦,待一会儿派人送你回去不就行了?你来了说不定叔叔和爸爸都回来呢!”她撒起娇来。见就见吧,反正是躲不掉的,说不定这也是云天的安排。我突然想到自己在她这个年纪时,也是刚读研究生,和家里关系日益淡薄,和黄淙已经分手,还不认识金凯,和教授的关系还不亲近,每天就是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上课读书,在酒吧里做普普通通的调酒师,和黄淙保持通信,早晨跑步练拳,是最平静和单纯的时光,尽管身处乱世,但不管世事如何,似乎都不能对我发生丝毫影响。“老师你在想什么?”她睁大眼睛看我。“在想我像你这样的年龄时候的事情。”“老师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漂亮吧!现在还这么有风度,一定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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