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遥夜不是没有想过和陈竟夕重逢。
刚被他爸扔去军训的那段时间,中二晚期的陆遥夜满脑子都是趁着教官不备揭起反抗的大旗,英勇的魔王显露真身独自杀回人间,于血染的夕阳下和苦苦等待自己的魔后含泪相拥。
可是军营真的能彻底地改造一个人。
三个月后,经历了一个新兵训练周期的陆遥夜悄无声息地中二毕业了。
他好得很彻底,再也不提他曾经是魔界之主,是审判诸神的伟大存在,用一柄由七十二位矮人大匠师联合打造的誓言与胜利之剑杀遍六道轮回,无数罪恶的灵魂在剑芒中化为齑粉。
太中二了……而且每个字都散发着脑残气息,哪怕隔着一条街都能闻到浓郁的死宅味。
已经成熟一点的陆遥夜每每回想起这些都羞愤欲死,甚至想把这段记忆一键删除。
在这种情况下,陆遥夜努力将自己的初中生涯封存在记忆深处,严防任何一点碎片泄露,其中自然也包括了他的好朋友,他的可爱同桌,他的亲亲魔后,他忠诚的、高贵的、比太阳更璀璨比月亮更纯洁的森林公主和雪獒女王。
所以陆遥夜压根想不到他们会重逢。
因为他不敢。
“魔王陛下,我亲爱的奥古斯都,在您失踪的一千零九十九个日日夜夜里,您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吗?”
奥古斯都·金——这是陆遥夜身为魔王的本名,在奥休斯宇宙的古魔鬼语(陆遥夜自创语言,曾为其撰写过长达三万六千余字的研究性文章,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实乃难能可贵)中意为永恒不灭的星辰。
按他当时的说法,陆遥夜只不过是他在人间的化名。
“……”
仿佛一辆自行车从石子路上骑过,陆遥夜咯噔一下。
“金色泉水旁的梵罗花开了三次。”
梵罗花三百年一开,却只开一刻,花落后整个植株无火自燃,直至化为灰烬。
“极北荒原里最后一只灰雪鸮也不再吟唱。”
灰雪鸮是天生的歌者,从破壳起便持续不断地发出鸣叫,它们为天地而歌,为万物祝祷,哪怕世界末日也无法令它们沉默。
“太阳神殿的金漆剥落了,水银之壶再也流不出任何一滴美酒。”
太阳神殿是远古光明神的宫殿,妖精族的瑰宝水银之壶里会源源不断地流出美酒。
——以上均摘自《奥休斯大陆百科全书·北部卷》,陆遥夜……不,格雷芬尔著。
格雷芬尔是魔王陛下游历大陆时曾用过的九十九个化名之一,人设是一个身穿翠绿色衣服,头戴褐色宽沿礼帽的精灵诗人。
“……”
又是三辆自行车骑过,陆遥夜咯噔咯噔咯噔三下。
“而我,沉默森林的公主、灵湖雪獒的女王,您的半翼和左侧肋骨,您的婚约者,也已经魔力尽失、青春不再了。”
陈竟夕一脸哀伤地说:“陛下,您当日不告而别,如今又与我相见不相识,难道是厌倦了我吗?”
哐当!
心里的那辆破自行车终于散架了。
被人这样声音洪亮且感情充沛地咏叹出曾经精心编写的黑历史,陆遥夜感觉生不如死。
真的好羞耻啊!!
“陈竟夕……”
虽然很久没见,但陆遥夜还是在第一时间认出了自己曾经的同桌。
仍旧是圆圆的眼睛,浅褐色的眼瞳,看起来像一只温和无害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