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奚宁皱眉看了他一眼,“刚才一时情急,所以没有喊出你的名字。方原,我知道你跟沈玺在一起打棒球,也是关系不错的同学。”
见他面色有所缓和,奚宁才又道:“很抱歉打扰你,能不能请你告诉我他在哪里?”
“我跟沈玺的关系还没有近到知道他住在哪。”方原不露声色地观察着她的神色,然后耸了耸肩,“我们只是课余在一起打球而已。”
“那最近这几天他有和你打球吗?”她连忙抓住话里的要点追问。
方原似乎很满意她的敏锐,露出一个明亮的笑容,“我现在正要去棒球馆练球,不知道他今天在不在,你要跟我一起吗?”
奚宁点了点头,语气柔和了下来,“谢谢你,方原。”
方原刚过完十八岁生日,因为学校校风宽松,日常都是骑摩托车上下学,奚宁接过他递来的头盔,盯着他宝贝的座驾犹疑了一下,心内略有嫌弃。她一直都不喜欢摩托车,总觉得男孩子骑摩托炸街是一个很中二的事情。
方原看出来她的不满意,好整以暇道,“你如果不坐上来,我可没办法带你去了。”
见他发动摩托车,踢开支架,似乎随时就要出发,奚宁也顾不得许多,连忙戴好头盔,坐上了摩托车后座,所幸她今天穿的是长裤。
这少年说了一句“坐好”,然后就一个猛启动,车子瞬间弹射了出去。
奚宁身子好险没直接扑到他后背上,她连忙双手撑住后面的扶手,勉力拉开二人间的距离,竭力不碰触到他。
一路风驰电掣,摩托车载着他们穿过了大街小巷,终于来到了一个门脸很潮的室内棒球馆。
下了摩托车,方原的神情有些不高兴,奚宁察觉到了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将头盔默默地还给了他。
方原心知自己就是个帮她找到沈玺的工具人,不然她连眼神都不会施舍给自己一下。
但心情不爽归不爽,他还是想帮上她忙的。
最起码自己也是在从小认定的女神面前刷到存在感了。否则在沈玺妈妈给他打电话时,他就应该如实告诉她在哪里见到过这位球友了。
方原猜到沈玺最近没来学校,大概是和家里人闹得不愉快,虽然不知道具体原因,但本着朋友和同学的意气,他没有向老师和沈玺的家长透漏过沈玺的半点行踪。
但话说回来,如果一开始来找他的对象,就是沈玺这位不知道是什么来路的“姐姐”,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在方原还是个小学生时,就和沈玺是同学兼球友,还做过一阵子为期不短的同桌。
虽然两人都是话不多的男孩,但在有限的交谈中,方原就已经听到过沈玺这个班级里的小冰山王子很多次提起他家里的女孩,说她喜欢什么,说她讨厌什么,说他们两个人一起做了什么,总之,但凡他们同桌之间开启谈话,那每个话题沈玺都会不自禁提到她。
当时方原很不屑地想,不就是一个年龄比他们大好几岁的女生,谁没有姐姐啊,他亲戚家也有漂亮的姐姐,沈玺至于这么喜欢她吗。虽然那时年纪小,但方原已经能很直白地感受到沈玺对她的不一般,可他并不好奇是怎样的一个女生,因为彼时十二岁的他,根本没有了解异性的兴趣。
直到有一天放学,天空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他们谁都没带雨伞,不过对于小男孩而言,淋雨本来也是很好玩的事情。
本想冒着大雨跑回去,方原才踏进雨水里的脚又收了回来。因为他看到一个穿着初中部校服的女孩,短发齐肩,白衣蓝裙,面容清灵至极,撑着一把蓝色的雨伞,行走在磅礴的大雨里,却丝毫不显狼狈。她的步伐那么从容,气质那么清冷沉静,对于十二岁的男孩来说,她像从天而降的仙女一样。
那是方原第一次直观感受到女孩子的灵气美丽,并且是他从来没有遇见过的类型,他就像膜拜公主一样,如痴如狂地盯着她看,直到她走到了身旁沈玺的面前,把手里的那把伞递给了他,还略带责备地问他为什么就是不肯带伞。
她连声音都是那么的轻灵好听。
两人之间这副温馨美好的画面,落到方原眼里,那就是扎心无比,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像座小冰山一样的同桌沈玺,一提到她就神采飞扬,冷淡孤傲的眉目之间满是自豪。如果换做自己,天天跟这样漂亮特别的姐姐朝夕相处,保准他会比沈玺更疯狂。
后来他也偶尔会看到她来给沈玺送东西,无一例外,只要她一出现,那整个班级都是轰动的,连带着周围班级的人都知道沈玺有个巨漂亮的姐姐,发展到后面,班里的男生们天天都在翘首期盼着能看到她。
随着他们年纪增长,方原突然发现,她再也没来过了,沈玺在自己面前也越来越不会提到她了,甚至方原偶尔因为实在好奇询问一下她的近况,就是一句简单的问话,都能导致沈玺冷脸相对,几天都不跟他说话。
所以,方原当然早就察觉出来他的不对劲了。将心比心,他也能猜到沈玺的心思。
今天看到奚宁来找自己,方原既高兴又不高兴,高兴的是他终于第一次和她有了正面接触,不高兴的是她来找自己,只是为了沈玺而已。
就连坐上他的摩托车,也是像躲避瘟疫一样,对他避之不及,生怕和他挨上一点点。方原真觉得自己把工具人的助攻作用发挥了十成十,偏偏又硬不下心肠对她说拒绝,毕竟这是自己仰慕了很久的女神,第一次对自己提出请求。
恐怕待会沈玺见到她,还是那副口嫌体正直的傲娇样,心里估计早乐开花了,前两天打球时他那脸色臭的,呵呵。方原酸酸地想,自己简直是在以德报怨,对他也太够意思了。
进来棒球馆,方原和里面的工作人员熟练打了招呼,然后引着奚宁穿过走廊,上来了三楼,黄昏时分,这里已经人声鼎沸,而且里面全是青春正盛的少年们,夹杂着几个漂亮活力的少女。
在各色嘈杂的人声里,奚宁清晰分辨出了沈玺极具特色的冷淡声音。
奚宁听到他的声音,目光快速在一堆少年中锁定了沈玺的位置,他今天穿着一套藏蓝拼白色的棒球服,格外英挺清俊。沈玺的身上有一种冷冽桀骜的气息,令他在人群中格外突出。
奚宁撇下了身边步伐悠闲的方原,快步走到了棒球场拦网的入口处。
沈玺和同伴简短交流完毕,神情专注地盯着场上的棒球,黑秀的眼睛一眨不眨,瞅准时机,奋力挥起球棒,精准地击打到空中的棒球,在室内的灯光下,他挂着汗珠的侧脸俊美逼人,引得旁边几个女生连连欢呼。
打完这精彩的一球后,裁判宣布休息。他摘下蓝色的球帽,抹了下额头上的汗珠,似乎察觉到奚宁的存在,少年锋锐至极的目光突然朝她这边直直投射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