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o6章卖身契
“新来的副总编?新合同?”
林青山有些疑惑,问道,“《道诡》还在连载当中……要签什么新合同……”
一般来说,漫界只有在漫画家确定连载新作的时候,才会重新签约合同。
现在《道诡异仙》还在连载当中,这是要和林青山签约什么新合同?
“是关于和各位老师后续合作的新合同。”
伊藤步美这个时候小声地说道,“是之前说的,新来的管理层想要做些变革,而最近提出的新合同就是……”
“希望能和知名漫画家本人签订合同,而非仅仅是作品。”
“和知名漫画家本人签订合同?”
林青山顿时察觉到了些许其中的意思,却是更加疑惑了,好奇地问道。
“嗯,就是签订长约合同,漫画家的作品版权出售决定权……会全权授权到我们漫界这边。”
伊藤步美有些不安地说道,“而我提前知道的老师的新合同内容是……五十年长约合同,在这五十年内,老师的漫画作品都归属于公司的意思。”
五十年?
还这五十年内所有作品都归属于漫界?
这是他疯了还是漫界疯了啊?
竟然给出这种合同,这是打算让林青山当成他们的奴隶民工了吗?
林青山这种精神不太正常的,此刻都觉得有些无语了。
其实伊藤步美没说的是,漫界虽然给出了这样的新合同,但他们却还自认为地相应给出了相当之高的待遇。
比如原本漫画家的画稿其实并不值钱,只有几百到上千左右不到。
所以说漫画家的稿费赚得不算是多的,真正一流以上的漫画家,最重要的是出售分成的版权费用。
漫界的那位新来的副总编却一拍脑袋,给林青山出的新合同是,虽然我们剥夺了你的作品归属和版权决定权。
但是我们给了你每张画稿两万块的稿费啊!
怎么样,新合同待遇很好吧?
这样像《道诡异仙》这种周刊,每个月6o-8o张画稿的情况下,可以拿到一百多万的稿费呢!
然而林青山如今早就不是当初的新人漫画家了,一个月一百多万在如今的他眼里,已经不算什么了。
怎么也不可能比他的作品版权更多。
而且漫界这说法签人不签作品,却是人和作品全收。
并且还不止是漫画作品,还有林青山作为原作的那些动画作品……按照这意思,也是要归属于他们的意思。
实际上林青山真没想错,漫界那位新来的副总编,本雅·罗斯柴尔德,还真是这么想的。
不过他觉得这对林青山已经是很不错的待遇了,起码……他是给林青山版权出售分成的啊!
这不是林青山赚大了吗?
劝你不要不识好歹,签下这个新合同。
而且毕竟你是漫界掘出来的新人漫画家,换句话说,你如今一切成就都是来自于漫界。
没了漫界当初的挖掘,你怎么可能成为得了新一代的漫画家之中的无冕之王。
所以他很自信,林青山应该不会这么不识好歹,会乖乖签了这份新合同的。
林青山并不知道这位新来的副总编的这迷之自信的想法,不过他还是打算看看对方究竟打算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