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沈喻时被请入了小镇最北边的大房子里。
“各位请下午再来,”沈喻时缓步走入房子,“在日光的照耀下,一切黑暗都将散尽。”
房子里空荡起来。
“做得很好,”林斯站在楼梯上,向沈喻时笑了笑,“回去后给你买奶茶。”
沈喻时立马就开心起来了,他仰起头,让林斯给他换一副美瞳。
“下午你就少说话,”林斯叮嘱沈喻时,“别人说什么你都不要理,说完了,你就说一句我知道了,然后就可以了。”
沈喻时“哦”了一声,努力让自己不要眨眼。
经过今天给沈喻时的变装,林斯的化妆手艺得到质的飞跃,主要体现在戴美瞳和假睫毛的精准度上。
帮沈喻时戴好美瞳,林斯便离开了房间。
沈喻时有活干,他也没闲着。
他摆了个摊,来为居民们看病。
没办法,毕竟他和沈喻时两人在特殊空间里一穷二白,连维持生活都难。
在林斯治好了莉莉阿姨家的小羊之后,小镇上的居民就都听说了,那个来帮工的孩子有一手好医术。
于是,一时间,林斯忙得不可开交。
林斯两辈子没当过兽医,结果在特殊空间,倒是把兽医的活全干了一遍。
从治疗外伤到给母牛接生,林斯忙碌了一下午,感觉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到了傍晚,所有的居民都回家了,林斯也终于可以收摊,去看看沈喻时那里怎么样了。
为了掩人耳目,他甚至连正门都没有走,而是从二楼的窗户飞进来。
“哥哥,”沈喻时坐在沙发上,一脸开心,“我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据说某天,一位富有的商人路过小镇时,因心脏疾病身亡,他当时携带的金银珠宝就都留在了小镇上。
但商人毕竟狡猾,他将这些金银珠宝都藏了起来,并派人将藏宝地的线索告诉了他的儿女,希望他的儿女能将它们找出来。
但来的不是他的儿女,而是雇佣兵。
一天前,传递线索的人在酒馆喝酒,喝得醉醺醺的,就把线索透露了出去。
于是,得到线索的雇佣兵就在小镇上到处翻找起来,并对小镇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小镇的居民敢怒不敢言,他们只能默默修理好被破坏的地方,然后惶惶地等待下一次雇佣兵的到来。
对小镇居民来说,这就是一场无妄之灾。
说实话,林斯觉得这件事很奇怪。
富商在死前居然还有精力去藏宝藏想线索;然后被委以重任的送信人还在路上喝醉了;雇佣兵快把小镇翻了个底朝天,连宝藏的影子都没看到。
“但无论怎么说,我们起码知道了一点,”林斯放松地靠在沙发背上,“已知有一群人,他们体力好、有丰富的处理问题经验,同时,他们的智商不算高,还格外容易轻信他人。”
“那么,他们将成为极其优秀的劳动力。”
林斯一向很追求效率。
当天晚上,他就开始了对雇佣兵们的坑蒙拐骗。
于是,在酒馆里,一个身穿黑袍的奇怪年轻人喝醉了,向几位年轻的雇佣兵透露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如今在小镇上的天使其实曾经只是一个人类,他曾是这片大陆上的最强雇佣兵之一,后来得道飞升,成了天使。
如今,这位最强雇佣兵再次回到人间,不仅是为了解决人间悲苦,同时也是为了再次培养下一任最强雇佣兵。
年轻人实在是喝得太多,连最后的秘密都说了出来。
在小镇上有个医生的摊子,那就是最强雇佣兵的报名点,只要去登记姓名,并完成一定的任务,就可以参加最强雇佣兵的选拔。
消息一出,几乎所有雇佣兵都蠢蠢欲动。
毕竟谁能拒绝成为最强雇佣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