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先生真是死皮不要脸,这张俊美的脸庞不知挨过了多少巴掌,竟然还是这么顽强。”
宋瑾的脸皮真的越来越厚,自己下手的力量没有半点留情,他那白皙的皮肤已经染红,但他只是薄唇扬起一个肆意的笑容。
那笑容让余笙愣了愣,不知为什么,这样洒脱的笑意竟然让当年少年与现在的他身影重叠。
“笙笙,敢打我的人,只有你一个。”
毕竟打他的人很少,绝大多数人,都是想要杀他。
“这么说的话,能打你是我的荣幸不成?”她冷冷开口:“这种荣幸,我不想要。”
“如果可以,你想打便打,肉体表面的疼痛,我一向不在乎,再疼的伤我都有受过,不过是个巴掌而已,就当是你的献吻。”
有一道清脆的铃声从帐篷那边慢慢向他们两个人靠来,余笙转身一看,发现是洛桑卓嘎牵着小羊走到他们两个人这边。
用藏语和宋瑾说了几句话,然后抬起头扬起一个天真的笑容对余笙。
“往东走上一段路,有一场热闹的集会,洛桑卓嘎的父母没有空闲带她去,她想让我们带她去参加。”
余笙愣了愣,蹲下来看着她天真纯洁的眼睛,她声音温暖,却和宋瑾说:“你和她讲,我没有空带她去集市,你一个人带她去就行。”
宋瑾轻笑一声:“笙笙,你是我大哥,我还得靠你罩着。”
余笙没想到他会拿小时候的话来跟自己讨价还价,她淡淡地说:“你可以去找当年和你许下这个诺言的人罩着你,与我没有关系。”
宋瑾不再和余笙说话,而是蹲下身来,靠在余笙的旁边,用藏语和小女孩说了些什么,小女孩大大的眼睛亮了亮,高兴地抱着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绵羊转圈。
余笙感觉不太对,问宋瑾:“你和她说了什么?”
宋瑾挑挑眉,一字一句慢慢地说道:“我和她说,这个漂亮的姐姐,最喜欢和哥哥一起和小孩子玩了。”
余笙气急败坏,随手就把手腕上的表摘下来扔过去,但宋瑾手一抬,就轻松抓住了那只怀表,趁着这点空隙,拥着余笙,直接跌倒在柔软的草地上。
他们四目相对,宋瑾的眼睛可真好看,比这浓夜还要黑,比这星空还要亮,还要美丽。
旁边的洛桑卓嘎睁大眼睛,张大嘴巴,双手一松,捂着已经张大的嘴,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一幕。那只小绵羊跌落下来,不满地咩了一声,迈着四个蹄子朝帐篷那边过去了。
现在显得是这样的安静,他们没有一个人开口,余笙的力量在现在格外无力,宋瑾的脸离自己越来越近,她几乎能感受到,透过衣服所传来的心跳声。
余笙无力地说:“宋瑾,还有小孩子……”
他轻笑一声,薄唇印在自己的脸庞上,又在她的耳畔低声呢喃:
“笙笙……我可没有什么太过分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