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局势,完完全全地改变了,她的指尖萦绕着一点素雅的茉莉花香,他们所有人,无一不带着恐惧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明明在昨天,她还像是一只被牢笼所囚禁的小兽,等待着被人宰割的命运,惟有拼死反抗,才能够获得一线生机。
最后她看了比尔斯一眼,他是自己的敌人吗?是或不是,不管是温阮还是他,从未有人能够真正入得了她的眼。
“宋瑾,要不由你来决定吧,他的生死,我交给你。”
自始至终,她都不想再牵扯到这场浑水之中,余笙知道,这里的一切都不属于她,她从未在这里得到过什么。
如今她身旁有了hira,没有人敢再用邪恶的目光盯着她,也没有人,再敢伤害自己。
这一路,她畅通无阻,在这一过程里,她碰到了好多故人,他们有很多人,曾与自己并肩战斗,也有好多人,背叛了她,想要用她的命,来换取那可笑的金钱权力。
走到门外的时候,黄昏已过,她肚子有点饿了,长纱落地,她才发觉这一身衣服实在是难走得很。
她想向旁边的人借一把剪刀,可身边人能给自己的,只有一把手枪。
过了没有一回儿,她感受到有人握着自己的手,她的手一定很凉,因为今晚的夜色,就有一种彻人心扉的寒冷。
“过几天你就比赛了,等比赛完成之后,我们回家。”
她百无聊赖地走着,长纱实在太不方便了,余笙想踢路边的小石子,想踩地面上已经干透的落叶,但总是不小心会被绊倒。
“我再也不想来这里了,这里好无聊好无聊,一点都没有苏州的水榭好玩,我还想和乔安安一起玩叶子牌呢,不知道为什么,安安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联系我了。”
天上连颗星星都没有,纽约繁华的灯光早已经替代了星空,一方在暗一方盛明。
也许微风吹过海棠花的花瓣,将它飘到天际上,有雀鸟相衔。
云端之上的锦雀为生命奏歌,云端之下的人间却为生活哀叹。
“我没有要他的命。”宋瑾开口说:“笙笙,前些天,有一僧人见过我,他说杀孽太重的话,总会影响身边人。”
“美国也有僧人?”余笙微微惊诧,随即释然,每日人流量这么大,什么人都会有,更不必说各个宗教。
宋瑾继续慢慢说着:“笙笙,我有的时候真的怕,怕我之前犯下的错误,会连累到你。”
“可不,宋瑾,你好好想想,你每一次犯错,不都是针对我的嘛。”
余笙忽然停下脚步,她转过身,看着他的脸,他已经不是少年的样子了,多少年的风霜经过,他成熟优雅,眼中的清澈不再,只有着深沉,以及对余笙满满的爱意。
不要紧了,是不是当初的他已经不要紧了。
余笙知道,他爱自己,正如自己爱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