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们一开始也不太情愿将自家的宅子舍出去,但经过沈亦初耐心地解释着拆迁款相关的事宜,终于有一小部分人被说动了。
同意将自家房子舍出去的皆是旧街的百姓,他们住的地方十分简陋,夏季屋里憋闷,冬日又开始漏风。
倘若将这样的房子舍出去,便能有余钱搬到京城其他地方继续生活,他们也是愿意的。
沈亦初又多次询问了旧街的其他百姓,愿不愿意搬到京城其他地段生活,旧街百姓很快便同意了。
于是,医院的选址便定在了旧街。
那些曾经在旧街生活的百姓,都拿到了朝廷发放的巨额拆迁款,足足能让他们平安地过完后半辈子。
旁人知道了拆迁款的金额后,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小沈大人在报社问他们要不要搬家时,他们没有犹豫就好了!
那可是八百多两银子啊!!!
可惜,医院的地址已经定了,他们再如何也只能无能狂怒,悔之晚矣!
……
沈亦初又花了数月的时间,委托匠人将足够数量的钢筋水泥炼造出来,又花了半年时间,大顺第一所医院便如此竣工。
医院开放的第一日,京城百姓们便因好奇而挤进医院内部,一进去,便感觉眼前都亮堂了。
墙壁、天花板都是雪白色的,没有一丝污垢,地板的材质不知是由什么做成的,光可鉴人且异常平整,带着点花纹,有点像琉璃制成,但貌似又比琉璃坚硬。
医院正厅正中央设有百姓服务平台,平台被一个环形的梨花木桌子包围起来,台内坐着一位长相平平却又看起来很随和的女子,身穿浅蓝色衣服,头戴浅蓝色帽子,正笑意盈盈地看着他们,说道:
“你们好,若是身子不舒服,请先去大厅右侧挂号,若是不熟悉看病流程,小女子也可为大家分说一二。”
有人将坐阵服务平台的女子认了出来,惊讶道:“这不是宛娘吗?你不是前一阵子还死了夫君,怎么会到医院上工?”
有了沈氏保洁团的女保洁们,百姓们现如今对女子的包容性有所提高,对宛娘抛头露面的行为没有什么排斥,只是有些好奇罢了。
“张叔,小沈大人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即便家里没了夫君撑着,我自己也是要立起来的,小沈大人还说了,不论男女,只要本着一个方向共同努力,就是同志。”宛娘神色从容自信,整个人散发着柔软又坚定的光芒。
“同志?这词倒是新鲜。”张叔反复琢磨着,“同志为何意啊?”
人群中有书生大声叫好,“好词!所谓同志,若我没猜错的话,指的应是志同道合之辈,小沈大人大才!”
“若大家只是想来逛逛医院,请自便,如果身子不舒服,我可以为大家讲解看病流程。”宛娘扬起一抹恰到好处的微笑,温和地说道。
来医院的人大多都是因好奇才过来看看的,只有少部分人身子不舒服。
宛娘刚说完,绝大部分人在医院内散开,随意走动着,只剩下一小部分人静静听着宛娘讲解看病流程,再根据她的指引,前去相应的科室看病。
一切都是井然有序的,不像他们在医馆看病似的,看病还得靠抢,乱糟糟的。
医院内每个科室都有太医坐镇,从前医馆内的大夫也被收拢在医院里做活,所有的药材都被统一收拢在医院的药库,每次抓药都有实时记录,便是大夫开错了药,也能有个说头。
不仅如此,医院内还有医书馆,沈亦初将所有医学相关的书籍挨个印刷了一遍,收拢进医书馆内,供医院内的各科医者提高医术水平。
自此,大顺的医学水平攀升了一大截,风寒这种能要人命的柄,现在也成了小病,不足挂齿。
除了没有现代的高科技机器辅助行医,这家医院也不差什么了。
除了医院,报社的第一本连载小说《红楼梦》已经正式完结。
自这本神作完结后,报社里又源源不断地被读书人们投稿了许多小说,可谓是百花齐放。
也有女子投稿了许多女性文学,也被钱铁嘴收录在报社的女频轻小说专区,让女性们独立意识觉醒,不再像菟丝花一样依附着男子们生活。
报社挣得银子越来越多,报社也一再扩建,其占地面积是原来的三倍有余。
报社内审稿的编辑也招收了二十多位,但无论人数如何变动,总编依旧是钱铁嘴。
外卖和保洁行业蒸蒸日上,已经逐渐渗透着百姓们的生活,百姓们若是不想做饭,直接点外卖便是,若是家里太乱,也可以委托沈氏保洁团来家里帮忙收拾。
然而,建学校一事,至今还没什么动静。
……
早朝。
大殿上,众大臣以文武站成两队,文臣以楚锦佑为首,而武臣则以四王爷楚锦宏为首。
殿上少了左右丞相,无他,二位丞相年事已高,早在几个月前便已经告老还乡,颐养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