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来分析一下这位网友的问题。”
和那位网友断开连麦,李晨也开始剖析他的案件:“他和他的朋友去酒吧玩耍,他的朋友找来了几个妹子。
大家都注意这一点,说这位网友进行猥亵的女生并不是在酒吧里面随便找的女性,而是他朋友带来的妹子。
几人聊的很开心,而妹子也说自己没有对象。
喝酒的过程中,也是清醒的状态,说明什么?
说明她是在自愿跟人家走,也代表着对方愿意后续的行为。”
“案件到了这里出现了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位网友被他的朋友算计了。
他的朋友知道这位女生有对象,还要把她叫出来,目的就是为了设计这位网友。
我们再来看后续。
说这位女生的男朋友找到了那位女生,这里有一个疑点。
女生的男朋友,是如何知道这位网友跟这位男生开过房?
故事到了这里,答案已经非常的明显。
有内鬼!”
李晨一脸继续分析案件:“我们再来看看这位女生的反应。
在她的男朋友找到她后,她第一反应不是否认自己的出轨的事实。
常见的出轨,自己还是过错方,通常都会采取否定的手段回馈给另一方。
你说我和别人开房,我们又什么都没做,实话实说又能怎么样呢?
即使做了什么,你又没有抓我我的把柄,没有被你捉奸在床,也是可以否定的。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开房间就一定是在做运动么,就不能是打了一夜的牌?”
“这也是出轨的真正问题,当我们没有精准的证据时,就不能够确定对方有出轨的事实。
什么叫精准的证据啊?”
李晨面带笑容的看向直播间的网友,看了一下他们的回复才是点头说道:“没错,就是你们说的做奸在床。
做贼拿脏,捉奸捉双。
只有你把双方抓了个现行,才能说是在对方在出轨。
这也是婚姻法中不合理的现象,它个人隐私权出现了碰撞。
面对出轨的情况,只有在场抓住了他们,对方才不能继续的找借口进行抵赖,但亲眼看见的证据,没有其他证据作为辅助,你也不能说对方是在出轨。”
“婚姻中,捉奸的照片能够被承认的,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你的对象把另一方带到了自己的家中进行运动,而你又恰好的回到了家中,目睹了两人的激烈运动。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拍照的,因为双方运动的场所是你的家里,不涉及私闯他人住宅。
第二种情况,就是双方玩刺激,去一些公共场所做运动。
你比方说:
公园啊、野外啊等…
如果发生的行为进入公共场所范畴,行为人的行为就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因此,取的证据被审判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