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鸿强是手持棍棒与他人实施了斗殴,那么就拿出他的凶器来证明,廖鸿强确确实实是持凶器与他人实施了殴打。
第三个疑惑的点,对方是否受伤。
廖鸿强手里拿着武器,对方没拿。
带着怒气的廖鸿强对他人动手,又带来了什么后果?
廖鸿强拿着棍棒对他人动手,总不能什么后果都没有造成吧?
这是我第一点辩护意见,那就是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殴打事实。”
“第二点辩护意见,就是案件的追诉期。
廖鸿强持械斗殴案,是发生在十多年前的事情,当时双方人员没有报警处理,廖鸿强也不存在逃避责任的情况,那么在十几年后在来追究他的问题,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他又不是涉黑涉恶,也不是寻衅之事。
案件发生的起因,是他的弟弟被别人殴打,气不过的他便有了上门讨说法的举动,仅此而已。”
“第三点辩护意见,就是审判的原则到底是疑罪从有还是疑罪从无。
在案件中,仅仅依靠对方的口供描述,就能够把十几年前的案子给翻出来,且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就把廖鸿强给判了,有些匪夷所思。”
他又不是个行凶极恶的歹徒,干嘛要这么搞人家?
“关于你的辩护意见,审判长知道了,还有没有别的辩护意见。”
审判长进行询问,负责记录的书记员则是静静的盯着自己的电脑。
嗯………
前两点之前说过,不用记录,第三点嘛…
“没有了。”
发表完辩护意见,李晨目光望向对面的检察员。
他有些好奇。
对方到底会说些什么。
是继续坚持意见给廖鸿强定罪,还是放弃抵抗?
不管看着对方那一副严肃的表情…
估计还是会坚持上一次的言论。
毕竟,他所起诉的依据,不就是廖鸿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了么…
另一边。
负责起诉的王检察员,在听李晨发表完自己的辩护意见之后,也是做好了与其争辩的准备…
这是原则性问题,哪怕是输了也得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