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这就是只有犯人才能理解犯人吧…
李晨坐上suv,准备前往地检署去申请阅卷。
这一阶段对于律师来说非常重要。
如果能在这一阶段说服公诉人员,也能够有比较好的效果。
现在的阶段,双方还不是敌对状态,也是能更好的沟通。
进入地检署的大厅,李晨也是耐心的等候。
半个小时后,地检署的女助理将他带入阅卷室。
坐在阅卷室内,李晨开始思考如何去试探对方的口风。
对于这起案件,公诉人员到底是个什么态度,有没有可能在这阶段争取不起诉?
二十分钟后,地检署的检查员走入阅卷室,李晨也是起身往向他。
这人个头不高,圆脸,一副和蔼的面孔。
两人自我介绍,李晨也是知道了他姓的姓氏。
重新坐在椅子上,李晨开始翻阅卷宗。
先看的是曹文斌在武协单位的口供,总共十几页,三份。
第一口供比较多,一共六页。
第一页就是讲述案件的起因。
继续翻页,李晨看到往后的内容忍不住皱起眉头。
因为他的回答,就是在恼火的情况下才回去拿的刀,目的就不单纯。
这就是纯粹的因果关系了。
因为自己的妻子被人玷污,恼羞成怒的曹文斌来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重新返回婚房…
最后的结果就是一死三伤。
单看这份口供,曹文斌的性质就是故意伤害。
这件事情不好太好办。
李晨有些不解。
就这样的口供,曹文斌到底有没有看过?
明明事实和你自己的情况并不一样,你竟然还签上自己的名字?
咋滴,你是生怕别人不能把你判刑么?
(本章完)